《物演通论》:第一百二十六章 社会本源
于是,正“社会”之本,就必须从清“生命”之源入手——即必须从探讨生命存在究竟是怎样一种物相(或处于怎样一种存在位相)入手。
依据递弱代偿衍存之法则,生命物质不外乎是业已处在自然分化中途——亦即是业已处在自然残化中途或自然弱化中途——的分子物质进一步分化构合或曰演运编码的产物。分子是原子的结构化代偿存态,生物大分子和原始单细胞生物是分子的结构化代偿存态,而多细胞生物又是单细胞的结构化代偿存态,如果不去考究修辞学上的表浅异义的话,也可以说,分子就是原子的“社会化”代偿形态,原始亚细胞及单细胞生物则是分子的“上层社会建构”,尔后的多细胞生物体尽可以被看作是生活单细胞的“社会组织”。
总而言之,自然存在之所以需要这种结构整合形式的层层代偿,乃是由于自然分化的过程就是自然物演趋于弱化和趋于残化的同一过程,或者说,宇宙物质之存在度倾向递弱化的过程就是其存在质态趋于分化和趋于残化的同一过程,故此,可以确认,所谓结构化自然进程不外乎是分化物或残化物之间相互依存的基本时空样态。
足见生命存在一开始就是一种(或“一系”)极端残弱化了的存在。换言之,如果不是由于自然残弱化及其相应结构化的演变发展,生物构造原本就没有发生和存在的前提。
尽管如此,生命物质的进化序列照例是一个从圆满到残缺、从强存到弱在的相对嬗变过程。因为生物大分子的有机构合是对分子残弱化的无效代偿,亦即原始生物的临场无非是下一轮残弱化流程得以启动的契机。
而对更趋残弱化的生物存在所能给予的下一轮层次性自然实体代偿就是“社会存在”。
这就表明,社会结构的形成基础同样源自某种类似于实体物态残缺补缀的简单嵌合机制,也就是说,社会的结构化过程一定发轫于生物体质的残化依存机制之中,犹如分子的结构化过程一定发轫于原子形质的残化依存机制一样。(参阅卷一第四十三章至第四十七章)而且,依据自然物演必然倾向于日益残弱化的规律,我们可以预设,生物的体质存在亦必呈现日趋残弱化的倾向,直至自然分化进程发展到实体残化无以为继的地步而不止,由此导致从体质刚性存态到智质可塑存态的精神化代偿,亦由此导致社会演运从亚结构态向低结构态乃至高结构态的自然进化。
实际上,正是这种逐层跃迁的结构组合状态造成了宇宙物类从微观到宏观的级别分布,也正是这种由简到繁的结构化代偿进程造成了人类对至为复杂的社会变构体缺乏统一性的认同。也许,乃至“生物-社会”发展到“人类-社会”阶段之际,由于人类的智质虚存业已导致社会的结构化动因和结构化组态均告虚演化,结果竟使身陷其中的天之骄子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自身的社会存境与前社会的物质构造以及前人类的社会构造视同一脉。
看来,社会认识的断裂带大抵发生在智质虚存与体质实存的代偿过渡之间,俨如自然认识的断裂带恰好发生在精神虚存与物质实存的代偿过渡之间一样。此乃后话,姑且不提,眼下读者只需记住,任何事情发展壮大到足以显形之前,一般都有一个处于潜隐状态的增长过程,犹如生命产生以先必有一个看不见的分子进化过程一样。无视这个进程,生命就属于神明所有,同样,对于社会来说,找不到这个进程,社会学就属于蒙昧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