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高层位性残弱质态,使其存在本身成为问题。因此,它刚一诞生,死亡的结局就接踵而至。无论如何,它只能以短暂的生存来解决问题,或者说,使生存的问题不成其为问题,然则它必须借助于某种类似接力传递那样的方式,使得短暂也能够永恒。这就是生物遗传增殖机能的初始意义。

 

显然,遗传和增殖是生物对其残弱本性的一种代偿,它使得生命的残弱不至于从根本上取消了生命的存在,由以达成自然存在流程的接续。

 

鉴于自身与生俱来的柔弱性质,它的增殖能力(或曰“遗传属性”)必须相应补偿到这样一个保持存续的“阈值”上(或曰“代偿到这样一个存在阈的基准线上”):其增殖效能(表现为繁殖数量)一定得大于或等于自身弱质变数与环境压力变数之和,即它的自我复制机能必须为维持其相对稳定的存在制备出一个基本群体存量——这就是“社会”得以降临于世的起点

 

很明显,这是一个有赖于摄取身外异己物质以求复制自身的特殊耗能过程,尽管被我们人类美其名曰“新陈代谢”,却无疑让生物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物欲熏心”的求生之途。【由此播下了后来分化为晚级人类社会系统中“经济子系统”的种子。】

 

很明显,这也是一个有赖于对诸多身外异己物质细加甄别的识辩选择过程,尽管此刻的物种尚没有感官的分化和智能的发育,却无疑让生物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追逐真理”的认知之途。【由此播下了后来分化为晚级人类社会系统中“文化子系统”的种子。】

 

很明显,这还是一个有赖于在同类或同胞之间顺序依存的初级体外组织过程,尽管此刻的社群秩序几乎单纯地呈现为性繁殖的阶层状态,却无疑让生物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阶级统治”的宗法之途。【由此播下了后来分化为晚级人类社会系统中“政治子系统”的种子。】

 

诚然,乍一看来,初诞的生命简直无异于一族扩大了的分子(RNA以及DNA大分子),或者是一堆像沙砾一样面目混沌的原核细胞(尚未分化出细胞核和细胞器的原生质团构体),然而,由它们所开创的这个“群量存在”或“自然群体”却实在是不容轻觑的“社会之胚”

 

而表现为性增殖的遗传代偿属性,就此成为生命存在和社会存在的第一拓荒者


【20世纪初叶,弗洛伊德通过精神分析的临床方法发现,无论人类的社会精神现象何其夺目,决定着人的智性行为的基本原因却是最为人类不堪启齿的“性”的潜流,或者还有一点儿对“伟大”的趋求。弗氏的学说很有些幽默,他实际上从一个侧面指明了繁华人性的归宿,使人类回落到原始生物唯求生存的基点上,这个生存的基点恰恰对生命提出了两项要求,即借助“遗传”以对抗残弱——“性”的渴望(“本我”之要素);和借助“变异”以超越残弱——“伟大”的渴望(“超我”之体现)。而这一切均导源于被他称为libido的神秘的“原欲”——其实就是驱策着整个宇宙进程的“存在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