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岳《物演通论》名词及概念注释
正如莱布尼兹所言:哲学需要有自己的专用符号系统。他的意思是说,一般语言和文字符号是有普通民众在形而下的日常生活中逐步创建的,它不足以表达形而上的非直观哲思。由于这个缘故,我不得不在本著述中自撰若许名词与概念,它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尽量借用各个学科固有的词汇或术语,然后赋予其近似的别样内涵与外延;另一类就是连借用都无从寻觅,于是只好擅自生造;这就不免给读者构成难以琢磨的困惑与烦扰。经友人和学生建议,特此蛇添下文,裨以查阅。
【存在效价】:存在的效力、存在的力度或存在物的持恒稳定状态。“效价”乃借用于化学术语,表明它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由于存在效价总不免于趋向衰减,由此引出“递弱”概念。
【代偿效价】:存在的能力、存在的样态或存在物的属性焕发状态。由于属性代偿效价必随物质存在效价的衰减而相应递补与丰化,由此引出“代偿”概念。“代偿”乃借用法学(如父债子偿)及病理生理学术语(组织器官之间病损功能的变态替补)的“代为补偿”之意蕴,但却剔除了它原本具有的外在关系,另行赋予其“内在自补且愈补愈失”的含义,由此构成一个全新的哲学概念。
【存在度】:存在效价的度量概念。它是一个自变量,总体上呈衰微趋势。
【代偿度】:代偿效价的度量概念。它是一个因变量,总体上呈递增趋势。
【存在阈】:万物存在的基本阈值。它是一个普适常量,由反比相关的存在度与代偿度之和构成。
【存在性】:涵盖存在度、代偿度与存在阈三者之间互动关系的综合概念。由于“存在”本身的不可追问性质,它因此成为关于宇宙万物究竟为何(why)存在以及如何(how)存在的终极假设。
【有功代偿】:也叫“有效代偿”。指存在度递降的存在者,只有借助于属性代偿增益才能达到存在阈常数所规定的那个存在基准线上,此刻的衍生属性对于维系存在呈现出做功的和有效用的状态。
【无功代偿】:也叫“无效代偿”。指存在度递降的存在者,无论其属性代偿如何繁华,却终究不能弥补业已流失的存在效价,亦即不能复原存在度的减损,从而令存在者的存在稳定性一路沦丧,是为代偿进程的终极无效状态。
【物自性】:相对于康德的“物自体”或“自在之物”而言,其关注点从“物质的彼岸静态自存”转移至“物质的此岸动态衍存”,从“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转移至“主观属性与自体衍存的一元派生关系”上来。其着眼点在于探究“物质或物态发生演动的自在性质或内在动因”。
【物存】:包括“前宇宙能量存态”和“宇宙质量存态”之总称(参考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E=mc2)及现代宇宙论,故亦可谓之“物能存态”),因此其概念外延远大于既往哲学上所谓的“物质”。(我若沿用“物质”一词,即已涵盖上述新意。)
【物态】:所有物质的基本质料其实都是一样的,即如M·盖尔曼所说“都是由夸克和轻子组成的”(甚至都是由某种始基能量转化而成的),所不同的只是现象形态与物相分类的差别。强调这一点才能显示“物质并不同质”,不是“质料”不同,而是“质素”不同,这个质素就是存在效价与代偿效价的内在关系。因此,我又生造了“质态”一词,借以替代和弥补“物质”与“物态”各词项的含混偏颇。
【物性】:“物的属性”之谓。但“物的属性”或“属性总和”并不是“物的本体”,可见通常所说的“物质”其实不过是“物性”而已。(可参阅“本性”与“属性”条目。)
【物类】:“物的类别”之谓。关键在于,既然物的类别差异与其内在质料无关,那么,物类的分化到底是由什么来决定的?不同物类的不同现象形态又是由什么要素所生成?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才有了上列“存在性”的追询,也就是“存在效价与代偿效价在不同演运量度或不同衍存位相上的内部关系”构成了宇宙气象万千的物类纷呈。此乃理解书中有关“度”、“类”、“质”、“态”等基本概念的枢纽。
【衍存】:“衍化存在”或“衍生物系”之谓。它有别于一般所谓的静态存在或其横向排布的无量演化运动,即特别强调所有物态与物类的层层衍生关系或其纵向排布的量变物演路径。
【依存】:“相依而存”之意,哲学上的常用词,但长久以来却是一个概念空洞,从未有人真正阐明“万物为什么需要相依而存”?实际的情形是,存在度的弱化演进过程同时就是物类的分化发生过程,即“弱化”等于“分化”,“分化”等于“残化”,残弱者难以自存,于是“残残相依”成为必须,此之谓“依存”也。这里注入了一脉对“依存”之渊源加以追究的思路。
【失存】:从字面上看,无非是“存在的失灭”。但存在者为何会有所失?生存者为何会有所灭?失于何方?灭于何因?基于这般考虑,读者必须在这个词项中窥察三层含义:首先,最重要的是必须领悟,任何物类的存灭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其存在度的高下;其次,才涉及如下两个表观因素,一是(有效)代偿不足之失;二是(无效)代偿充足之灭。
【实存】:即“物的实体存在”,特指“感应载体或感知载体”。
【虚存】:即“物的感应属性”,特指“感知能力或精神现象”。
【本性】:准确地说,应谓之“本在”、“实在”或“实存”,也就是“物能存在的本体”,名之为“本性”是迁就其与中文“属性”一词的对应关系罢了。“本”者非“(属)性”,而非属性即不可感知,因而“本体”、“本在”等词项原皆无从说起,只能视为依据“属性”而导出的逻辑假设。于是,比较之下,又可以说“本性”称谓似更贴切。
【属性】:物的“附有性”或“附属性”,相对于物的“实在性”范畴而言。但问题是,举凡一切可以指谓的东西其实都是物的属性,譬如你看到的是它的发光或反光属性,听到的是物的振动属性,摸到的是对其触觉属性的反映等等;甚至你的感光视力、感振听力和触觉等,也只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感应属性或感知属性罢了。而且,属性是动态递增的,即存在度越低的物类或物种,其属性进化越丰富。换言之,既往所指谓的一切对象,其实不是物本身,而是物的属性的集合与耦合。所以,本书中的“属性”概念,外延和内涵均被大幅度扩充,几乎足以涵盖此前的全部“物质”表象(含主体与对象之总和),或者类似于康德的“现象界”诠释(且能进而说明现象的发生原理),这是需要特别加以领悟的。(参考“感应属性耦合”等词条。)
【自在】:借用黑格尔哲学的旧概念,然而,在我这里,它被用来特指“高存在度的代偿潜隐状态”以及“存在效价自发流失的潜在状态”。
【自为】:借用黑格尔哲学的旧概念,然而,在我这里,它被用来特指“高代偿度的属性张扬状态”以及“代偿效价相应增益的展开状态”。
【存在】:简称“在”,是对“存在者”(简称“在者”)的总体抽象,因而它一定是主观化了的存在,而不可能是客体的总和。
【元在】:未被主体的主观属性加以作用或覆盖的客体或本在之总称,其假设出自“属性”一定要有所“属”。
【幽在】:幽远而更为不可企及的元在,特指“奇点”前的能量存态。由于它全然没有属性可言,因此它不能像元在那样被直接推出,而只能凭借物态或物类的演运轴逆向推出。
【伪在】:一切可以言说或可以表象的存在都是“非本真的虚拟存在”,是谓“伪在”。由于任何主体只能借助自身感应属性去耦合对象的可感属性,也就是说,我们没有任何一条非主观的通道可以直接抵达客体存在,由以造成不可克服的所谓“形而上学的禁闭”。麻烦在于,这个“虚拟”过程随着感应属性的代偿增益而层层叠加,步步迷幻,最终势将人类的认知系统导向识辩依存无效化的“虚妄”之境。
【危在】:一切迟发的或进化的后衍存在者都是“不坚实的弱化存在者”,是谓“危在”。这种由“在”导向的“危”势是日益加剧且不可克服的,人类及其人类晚级社会就是它的典型表现和终末体现。
【感应属性】:就指一般的理化感应现象,此乃原始分化物类为达成残化依存结构所必然生发的代偿识辩属性或自然初级信息,譬如质子与电子之间的电磁感应作用等。重要之处在于,这种理化感应属性正是后来高度进化的人类感知属性的源头与滥觞,故,此项概念外延尽可以囊括作为其后衍产物的“感知属性”在内。
【感知属性】:感应属性的后衍代偿产物或识辩扩展系统,它包括哲学上一般所谓的感性、知性、理性之总和。它不仅为人类所独有,而是随着物类递弱演化以及生物进化过程逐步派生的。由此可以看出日常所说的“能力、能耐、灵性、心灵”等词项与“属性”一词的同畴关系。
【感应函量】:指感应属性(含感知属性)的代偿增量,特别强调它与载体存在度递减的反比函数关系。当然,感应属性并不是代偿属性的全部,而只是“代偿函项”之一种。
【感应属性增益】:指感应属性(含感知属性)的代偿增量或信息增量,特别强调它是一个逐级膨胀和丰化的演动态势,旨在追溯既往哲学家关于“理念(柏拉图与黑格尔)、灵魂(经院哲学)、心灵实体(笛卡儿)、纯粹知性(康德)”等等——即所谓“精神现象”的源头与初始规定性。
【感应属性耦合】:主体与客体双方各自具备的代偿感应属性,可分别称为“主体感应属性”与“客体感应属性”,这种对应性感应属性的匹配交融,即达成“认识”或“认知”,由以建立一切分化物之间的识辩反应和依存关系,是谓“感应属性耦合”。譬如,电子只能以其负电荷去感应质子的正电荷(借以形成氢原子结构),而不能凭空感知对方,也不能感知对方电荷属性以外的其他属性。这是理解和澄清哲学“认识论”所有疑窦的基础,也是一切“认知”(不同物类或物种的不同识辩系统)均不可能达成“真知”的原因,甚至由于认识发展过程就是主体感应属性趋于增大的同一过程及其产物,因而一切感应主体或感应者(包括人类)的感应结果或曰“知识系统”,必将朝着日益背离客体本真的方向运行,是为“感知含真量递减倾向”。
【感应】:相对于生物系统和人类的“感性、知性、理性”而言,此“感应”仅指“理化感应属性”之狭义。即在感应属性的代偿发展阶段上,它处于最原始的位格上。但在非比较的语境下,则此词项多呈广义概念,即它涵盖“感性、知性、理性”等所有生物后衍感知属性之全部在内,这一点读者需要特别留意的。另外,严加分析的话,“感”与“应”可以表述为两个部分,其在代偿丰化的进程中倾向于逐渐分离,此乃理解我的哲学里有关“意志论”与“美学”篇章的关键。
【感性】:特指发生于低等生物阶段的简单官能反映,即从扁形动物开始形成的感官系统与神经网结系统所展现的识辩功能,它是人类感觉生理的渊源和基础,亦是自然“感应属性”代偿演化为生物“感知属性”的理论分界点。
【知性】:特指发生于脊椎动物阶段的简捷判断反应,即从脊索动物开始形成的低级神经中枢系统所展现的复杂识辩功能,它是人类建立类化判别反应的渊源和基础。由于此前哲学家不明其出处,故视之为人类所独有,并将它跟谓语“范畴”分类的理性初级判断相混淆,甚至拿它代表人类感知能力的总体(如康德),因此,我在本书中的某些表述不得不依旧沿袭此用,请读者届时严加分辨。
【理性】:特指发生了大脑新皮层的灵长目人类阶段的推理判断反应。在它内部仍可划分出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继续代偿演进的不同思维形式或逻辑形态,其超越了感性直观与知性直觉判断的“纯粹推理之想”即谓之“理想逻辑”,此乃理性最复杂也最动摇的思辨逻辑晋级。
【对象】:被主观感知属性加以耦合或覆盖的非客观现象态存在,或者说,是客体的此岸失真呈现。
【客体】:未被主观感知属性加以耦合或覆盖的假设客观存在,或者说,是对象的彼岸本真自在。
【主体】:一言蔽之:具备感应属性的任何载体即可谓之“主体”,尽管它同时也是不折不扣的“客体”,这取决于它被指谓或设定的角度和立场。也就是说,除非前宇宙能量存态(“奇点”存在度呈极大值,故无属性代偿发生),凡属宇宙质量存态的一切物质或物类,由于其存在效价已然衰减而感应属性随之发生,这种能够建立识辩依存关系的分化态客体均已具备了观照对象的主体素质。
【可换位主体】:原始分化物的主、客体状态同一,在借助感应属性实现残化依存的过程中,各自与其对象互呈镜像式对应耦合关系,是谓“可换位的主体”。好比质子与电子(氢原子结构),若设定电子为主体,则电子的感应属性就是其主观感知能力之所在;反之,若设定质子为主体,则电子的“感应属性”立刻变成了作为客体或对象的“可感属性”。
【不可换位主体】:后衍分化物的主、客体状态异位且固化,处在不同衍存位相上的存在者,其感应属性的代偿增量不同,于是造成“感应效能的非对称”格局,即后位衍存者的感应属性足以观照前位衍存者,而前位衍存者却不能对应性地等量观照后位衍存者,例如人与其他物类之间,是谓“不可换位的主体”。(可参考“感应属性耦合”等词条)
【必然】:在弱化与分化程度较低的物演阶段,宇内分化残体(即不同物类)的数量有限,各分化衍存者之间发生碰撞依存的几率偏高,亦即事物的定向演运行状不呈现摇摆态,此之谓“必然(性)”。既往的此类概念之所以成为无内涵的空洞,是因为它缺失了“分化耦合”的视界。
【偶然】:在弱化与分化程度较高的物演阶段,宇内分化残体(即不同物类)的数量倾向无限多,各分化衍存者之间发生邂逅依存的几率大大降低,亦即事物的交织运行状态呈现不确定性,此之谓“偶然(性)”。可见厘清此类范畴的关键在于理解“弱化物演进程就是物质分化率不断增高的同一过程”这个自然律,亦可见所谓“‘偶然’中含有‘必然’”之说,其实就是指这个“分化依存”的稀释偶发态是必将达成的。
【现象】:主体的感应属性与对象的可感属性发生耦合反应所形成的感知幻象或假相。它构成一切事物的终极表象,而且无论感性或理性都不可能彻底还原或纠正它。
【本质】:并非通常所理解的那样,误以为它是现象背后的决定要素或本体,而是叠加了新现象或信息增量的感知形态或逻辑模型。它的不断被推出,导源于不可换位的主体属性持续扩张,从而造成其所耦合的对象可感属性进行性扩容使然,亦即主体与对象各自代偿增量或代偿增速之间的错落与错动,促发了后来现象对前置现象的排挤效应。
【盲存】:即“盲然的衍存”或“盲目的存在者”之谓。它是相对于“澄明的感应属性或感应载体”而言的,即从表面上看,后衍存在者的感知属性十分丰厚,似乎处在明白自知的境遇中,但实际上,后位感知属性与原始感应属性同质,都只具有对分化依存建立代偿识辩的浅层匹配能力,却不具备对本身存在性质和衍存位置的深度明察与自觉。质言之,感应或感知过程不是为求真设定的,而是为求存设定的。这就注定了一切聪明智慧其实不过是黯然蒙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或求存方式而已,也就注定了处于不同衍存位相上的感应者或感知者(即无论它是理化无机物类抑或是高等生物人类),均无能改变自身的演化位格、演运向度及其特定衍存方式,是为“盲存”。
【位格】:借用语言学及基督教神学的词壳,另行注入以下哲理内涵:物质演运于存在度递降的某一个具体位点上。
【位相】:借用物理学“相位”一词,反转使用,特指“处于某一存在度与代偿度位格上的特定衍存形态”。换言之,万千物态的不同,不是由于其内含质料的差别使然,而是由于各自所处的存在梯度及代偿位格之不同使然,即演运位势决定物质样态,或曰“位移缔造物相”,此乃“位相”的定义,亦为“物相”(含“物态”、“物类”、“物种”等)的实质。
【失稳】:随着存在度的流失,后衍存在者的代偿属性和求存能力虽然越来越高强,但其生存形势的流变速度却越来越快,生存结构越来越动荡,生存方式也越来越难以维系,是谓“失稳”,它是濒临“失存”的前兆。
【逻各斯(logos)】:源自希腊文,原意涉及话语、比例、尺度、规律等,用来说明万物生灭变化的内在规定性或自然的理性,以后引申出“逻辑”(logic)一词。在我的哲学里,借以概括“递弱演化的自然路径与法则”,进而引申出“感知代偿的先验格律与系统”。这样一来,希腊语义中该词项所包含的自然与精神的模糊联系一下子变得脉络分明了。
【狭义逻辑】:即常规意义上的“理性思维方式”概念。它起初被亚里士多德定义为“必然地导出”之意,仅限于三段论式的演绎逻辑;以后加入归纳逻辑;再有人讲其按历史上被整顿的顺序区分为形式逻辑、辩证逻辑与数理逻辑等等,其实所表达的仅仅是从知性逻辑到理性逻辑的演化阶段与代偿形态。我把它统合定义为“理性思维系统及其推理格律”。
【广义逻辑】:我的定义是:含感性逻辑、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在内的整个感知系统之总称,甚至还应该将理化感应逻辑设为基层。因为理化感应运动也是有反应步骤与格式规定的(如强、弱作用力与电磁感应等),它构成感性感官反应以及感官中枢反应的基础(如质膜离子极化反应及生物电反射弧等);而感性过程当然是有其潜在的格律规定的(譬如把眼器官感光反应转化为视觉图像等),只不过它并不在显意识层面被表现被体会罢了;至于所谓知性,无非是指对逐渐繁复化了的多种感性对象或多态感性表象加以归类与分别的判断反应,它下与简捷感性反应直接相连,上与复杂理性范畴暗通款曲,其介于潜意识和显意识之间的动态格律规定即知性逻辑规定一目了然;最后,随着依存对象的进一步分化以及感知属性的进一步代偿,以将对象转化为概念,再用范畴分类的概念进行推理的所谓理性逻辑才应运而生;这个相互继承且一体贯通的从感应到感知逐级演化而来的识辩扩展系统,就是“广义逻辑”之大观。
【广义逻辑自洽】:也叫“广义逻辑融洽”。指“感知结构内部各逻辑层级之间天然融通自洽”之谓。“广义逻辑”之系统概念的提出,首要意义在于破除了“感应→感性→知性→理性”的发生学障碍;同时,它也直接提示,在该系统内部,各层级之间自然会保持相互连贯、相互确认、相互融通的自洽关系。譬如,在一般情况下,理性不会去质疑知性的归类,知性不会去质疑感性的失真,感性更无力去质疑感应的琐碎,总之,整个系统只有采取不自觉的“认真”(认定前体或前提是真实的)态度,伪在依存或危在依存的属性功用(或有功代偿)方可达成。此乃理解“为什么一切感知都是失真的却竟然会有效”即所谓“预定和谐论”的关键。
【广义逻辑失洽】:指在某些特别境遇或条件下,感知结构内部各逻辑层级之间的天然融通自洽关系突然失落。它见于两种情况:其一,固有感应或感知属性不足以代偿(即表现为失代偿),致使相关载体的识辩依存过程发生动摇与阻障(实际上是该载体存在度继续流失的体现),下一逻辑层级不得不增益而出,此乃广义逻辑渐次发生的内在动因。其二,在严重失稳的理性阶段后期,感知结构内部动荡不宁(载体存在度过低所引发的充足无功代偿),它表现为各层级之间的融洽联系出现持续性破溃,即原有的“认真”或“确认”型通达关系(如原始神学的“信仰”状态),不断地被“怀疑”或“探究”性反思所取代(如哲学继而科学的“理性”工具),直至所有学问、学说、学术或思想理论一概进入方生方死的茫然之境为止(如正在显现的高速知识更新或曰“知识爆炸”情状),此乃广义逻辑最终引领载体失存的外在表现。这是理解“一切属性代偿包括感应属性代偿终将趋于失效”即所谓“无效代偿论”的范例。
【意识】:不同于既往哲学之用意,在我这里,它指“感应属性中相对于‘应’的‘感’的一面”。尽管在本书卷二后部的“意志论”里,这“感”的一面其实囊括了广义逻辑之全体,即涵盖此前诸如感觉、知觉、观念、理念等等词义在内,但由于此时的重点已转向“应”的阐释,故而借此词项进行对照性的概括表述。
【意志】:特指“感应属性中‘应’的一面”。它在哲学史上很少被关注,或者,即便被论及(如叔本华),也表述不清,渊源不明。只有将其置于感应属性中与“感”相对照的一面加以探讨,即把“感”的“逻辑内涵”分析为“感性、知性与理性”,再去寻绎“应”的“意志内涵”中与之相呼应的“应向、意向与志向”,才能阐明“意志增进”的发生原委和代偿意义。
【感应分裂】:感应属性的代偿增益过程就是感应间距渐次增大与感应分离最终实现的过程,从原始“感应一体”裂变为“感、知、应”,是由于物演分化越来越庞杂以及感应观照越来越分散,结果造成“感而无应”的焦灼,因为“感”的目的全在于“应”。由此导致代表着“应”的“意志”动量趋于增大,也由此导致牵挂着“感”与“应”之间联系的“美”得以派生。
【美】:“感而不应”之谓“美”。“感”只是“应”的前导,“应”才是依存的实现,“感应分裂”势必造成依存危机,于是“美”油然而生,它以诱惑式心理作用牵拉着“未应的感”,使之不至于彻底飘逝,是为“审美”。可见“美”的精神效用全在于维系依存或维护生存,这就是柏拉图苦苦寻求的“美的本质”所在。
【结构】:残化依存即形成“结构”(参考“依存”词条)。一切结构都是自然结构,它依循“粒子结构→原子结构→分子结构→细胞结构→机体结构→社会结构”的代偿路径而重叠发展。故,所谓“实体”就是“结构实体”的简称,所谓“结构”就是“代偿结构”的简称。如此大尺度展开讨论的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揭示社会现象得以产生的源头,也就是要重新探寻社会学的外延边界,甚至重新界定社会学的概念内涵。
【社会】:也叫“社会结构”。一反既往所谓的“人类社会”之狭义,认定它是自然结构的终末衍存形态(参考“结构”词条),是生物“体质残化”(或“类体质残化”即“智质残化”)的生机整合体系(参阅“体质性状”和“智质性状”等有关词条)。由于它的末位演化存境,它因此必定是一个最失稳、最动荡的自然结构实体。
【自然社会】:即“社会是自然结构演化序列的终末产物”。旨在强调“社会早在人类问世以前就已经存在”。
【生物社会】:指“社会是生物有机体之体外残化的生机整合结构”,正如“有机体是细胞残化的生机整合结构”一样,因此,社会随生物问世而衍生,它已经存在了38亿年。强调这一点,旨在说明“人类社会是从动物社会中增长出来的”,并借此纠正一个长期流行的社会学失误:不是人类社会的规律决定着人类的命运,而是生物社会的总规律终将决定人类的宿命。
【结构耦合】:任何自然结构的发生,必须借重其结构组分的代偿属性(包括感应属性、能动属性等)之耦联作用方可达成,是谓“结构耦合”。(参考“感应属性耦合”与“生存性状耦合”等词条。)
【结构度】:指“结构演化的程度”或“结构耦合的程度”,其中包括致密度、疏离度(即复杂程度)与动荡度、失稳度(即脆弱程度)等,它们是完全趋同的指标,也就是说,越后衍、越庞然、叠加复杂度越高的物演结构,其疏离度和脆弱度一定越高。当此自然结构的演化序列发展到社会阶段之时,可称其为“社会度”。
【属境】:即“属性耦合结构的内部观照”或“属性载体盲存的自为场境”。说直白一些,就是只有借助主观属性才能达成客观结构,然后,就要看你是站在微观属性载体抑或是宏观结构实体的哪个角度和立场上予以审视了。之所以提出这个概念,其目的在于阐明这样一个重要论断:社会存在完全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不是人类缔造的超自然存在。尽管在人类看来,社会只不过是“人类关系的总和”或“人类行为的舞台”,但这恰好反映了人类视野的狭隘,犹如处于分子结构中的原子,以为分子并非客观存在,而只是自身电磁属性发挥作用的场域一样。其实,说到底,人与原子的区别,仅仅在于各自所处的物演衰变位相及其属性代偿增量之不同,也就是物演跃迁层级或自然衍存境遇之不同,仅此而已,故亦可谓之“存境”。
【初级社会】:对生物社会粗略分期,特指诞生于38亿年前的单细胞生物社会阶段。由于单细胞的生存度偏高,本身圆融而自足,亦即分化度或残化度偏低,它因而处于自然社会最稳定的亚结构初期。
【中级社会】:特指发生于寒武纪前后之人类旧石器时代的所有多细胞后生生物的社会阶段。它的基本特点是,多细胞一旦分化融合(相当于体内社会化),其有机体不免随之出现体外残化(如性别分化等等)的生机整合,这种以体质性状变异为基础的社会低度结构体系,比较稳定地存在了大约五亿七千万年以上。
【晚级社会】:特指人类文明社会,它是以智质性状残化或类体质性状分化为媒介所建构的生物晚近社会形态(参阅“智质性状”词条),发生时间以数万年计。由于智质变革超越了体质变革的时空局限,因此它分化度极高,亦即其社会成员的生存度剧减,它因而疾速趋近于生物社会结构度最高也最不稳定的失存临界点。
【生存性状】:相对于“生物性状”或“生理性状”而言,特指“生物生理性状外化为求存能力与行为方式的禀赋之总和”。前者着眼于机体生理结构,后者着眼于社会嵌合属性。质言之,只有概括出生物有机体的分化态外向自然对接属性,才能真正找见生物社会结构乃至人类社会结构的生机重组机制与残化整合基础。根据生物社会不同阶段的载体分化形态,又可将“生存性状”分为两类,一者名曰“体质性状”,再者名曰“智质性状”。
【体质性状】:即生物生理性状外化在生物体质层面上的求存能力与行为禀赋。它是生物中级社会的物质分化基础,只能通过基因突变的积累和物种变异的演动,来实现生物社会形态的缓慢变构,由此注定了该型社会的较低结构度与较高稳定度。
【智质性状】:即生物生理性状外化在生物智质层面上的求存能力与行为禀赋。它是生物晚级社会的物质分化基础,其外化性状表现就是将生物智能发挥并物化为工具体系(含语言、文字、货币等符号系统),由于一切工具实质上就是体质性状的延伸,因此亦可称其为“类体质性状”。智质性状的变构分化速度显然与体质性状不可同日而语,它就体现为人类的思想变化或逻辑变革,由此注定了晚级社会的极高结构度和极低稳定度。
【生存性状耦合】:生存性状(包括体质性状和智质性状)的异质分化使其必须建立残体互补的耦联关系,同类生物个员之间才能达成生机重组的社会代偿,此之谓“生存性状耦合”。这是贯通整个生物社会和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质态。
【天道】:借用老子“天之道”的概念,此处特指“宇宙物演的递弱代偿原理”。
【人道】:借用老子“人之道”的概念,此处特指“递弱代偿原理在人类文明社会或人文存境的继续贯彻”。
【天人合一】:借用当代自然科学与西方哲学的治学方法,给中国古代“天人和合”或“天人感应”等粗糙的思想框架注入一脉精致而缜密的“天人一系”之新逻辑与新理念。
【选择不成立】:“选择”仅在高分化演历的偶然境遇中成立(参考“偶然”词条),在缔造自然分化趋势的单一动因上不成立。故此,从根本上讲,选择不成立。譬如,物演向度及其属性代偿状态不容选择,分化过程及其结构发生序列也不容选择。既然如此,则“人类自为方式的选择”或“社会发展方向的选择”当然都是不成立的。这一点,是自我期许过高的人类最不愿意接受和承认的,但也恰恰是这一点表达着人类整体的盲存素质,铺就了人类未来的凶险前程。(参考“盲存”词条。)
本词条系列并不完备。譬如有关“逻辑三洽”中除“自洽”以外的“他洽”与“续洽”概念等,虽然也是我的自撰用语,但它已在书中明确定义(见卷二第一百章),且不于后文反复出现,即并不给读者造成重拾概念的疑惑;再如“理想逻辑”、“自然社会”、“异质构合”、“道法方程”等等(散见于卷二第九十八章及卷三多章节),这些词义在其上下文陈述中是自明而清晰的,则亦无赘言之必要。凡属此类者,概未行文另注,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