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第三十八章 阈上存在的假相
“存在阈”也就是“阈存在”,即“存在”在“存在阈”的规定中存在,这一点容易理解;再者,“阈下存在”导致“灭归”,“阈外存在”导致“非存在”,因而现实的存在还是皈依于仅仅变换了存在度和代偿度之内涵的同一存在阈而存在,这一点也容易理解;一般的谬误大多发生在“阈下存在”的假相里,故此有必要专门予以澄清。
“存在阈”也就是“阈存在”,即“存在”在“存在阈”的规定中存在,这一点容易理解;再者,“阈下存在”导致“灭归”,“阈外存在”导致“非存在”,因而现实的存在还是皈依于仅仅变换了存在度和代偿度之内涵的同一存在阈而存在,这一点也容易理解;一般的谬误大多发生在“阈下存在”的假相里,故此有必要专门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