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看世界之十一:浅谈互联网文明下的道德与法律重建
(1)道德与法律的由来、功能和本质
在《物演通论看世界之六:由于欢案看人性、道德与法律》中我们谈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由来、关系等(本文不再重述),二者都是社会发展、求存的产物,是维持社会结构存续下去的生存规定,整体而言,就是社会存在必须的代偿,只不过代偿的位相不同,道德是更基础的代偿,法律是社会复杂化后道德代偿不足以维持社会存在而不得不衍生出的后续代偿。
也就是说道德与法律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维持社会存续的代偿,最终目的都是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存在。只不过道德是特定生存结构下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是针对社会中可能出现问题的事先预防;而法律是特定生存结构下通过社会规章确定的人们行为上的最低底线,是针对社会具体问题发生后的惩罚性处理方案。由此决定了二者功能上的差异。
上工治未病。社会治理也是如此。越是原始的代偿越具有奠基性、决定性和稳定性;也就是说,道德维稳,法律治乱,何为本末,显而易见。
因为道德与法律是社会结构顺序衍存的产物,故不同的社会结构下,道德与法律的具体内容也会不同:亲缘氏族社会的采猎文明阶段,没有法律,社群的亲缘天伦守则即道德。农牧业文明阶段限局域获取资源,因为资源的有限与紧张决定了个体人性的收敛与压抑,因为大家必须集体协作,所以形成了个人欲望服从整体利益的道德文化和法律,即文化道德上表达为集体主义,后来发展为国家主义。法律上也是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基本原则。这也是我们歌颂草原英雄小姐妹时觉得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文化本能。工商业文明跨局域获取资源,没有资源紧张导致的人性压抑,反而需要个人个性充分自由的伸张,以尽量发挥个人的能动性才符合商业文明构型的要求;所以,以古希腊商业文明建构起来的文化道德提倡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西方文明的基本原则是维护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个人权益高于一切。即使是最穷的人,也可以拒绝国王的造访。“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这在农业文明塑形而成的中国文化中不可想象。
所以,不同的生存结构决定了不同的道德与法律,如农业文明下,人们固定区域生活,其道德与法律是熟人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由以导致很多人习惯性的在当地或私人领域表现良好,而一旦到了外地或进入公共领域就素质低下。当下共享单车上私锁、二维码被刮等一些列行径都是这种文化劣根性的彰显;而商业文明下,人们的活动范围跨区域,其道德与法律建构都是以陌生人社会为基础,所以这种文明下的文化习惯在公共领域表现相对良好,私人领域反而随性、自然,不拘小节。
当下,社会的智质分化(即分工分科)加剧,信息文明的浪潮扑面而来。不恰当的以人体的分化耦合举例,互联网就好比人体的神经系统,把越来越复杂的人和万物链接在一起。互联网达成智质的高效耦合,与之配套的物联网达成物流的高效耦合,好比人的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每个人越来越残化,表现在越来越依赖于这个社会整体才能生存,只要想一下城市中你面临停水停电会如何就明白以后断网会如何。整个人类社会会在这种分化中越来越成为彼此不可分割的致密整体,这种致密表现为残化组分增加,残化程度增加;同时越来越动荡,主要表现为彼此耦合的个体需要行为更加自由,但这份自由也只是为了有利于我们编织更加细密的社会之网,然后如细胞仰赖着人体结构而活,我们也仰赖着社会结构而活。
在这个全方位分化耦合加剧的超时空获取资源的互联网生存结构下,我们的道德与法律应该如何去匹配呢?
(二)互联网文明下的道德重建
当下,习主席倡导道德教育,可为什么我们在对全民不断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的道德水平不但没有提升,反而整体滑坡呢?!
因为道德是由生存结构决定的,而不是宣传教育。教育更不是耳提面命,而是以身教代替言教。也就是说,纵向上看,中国的城市经济早就进入了工商业文明,但中国文化依然残留农业文明下的文化宿性,同时农村人口虽然逐年递减,目前仍然占50%以上,社会经济文化都呈现为多层次性;横向上看,政治、经济、文化相互影响,而中国的政治、文化并不与当下的急速分化的社会经济要求相匹配,即中国社会机构的整体耦合问题严重复杂失匹配,而彼此间的问题又相互影响。所以,中国的道德、教育、政治、经济、文化一系列问题紧密相关,解决也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面对全球一体化的新格局,最好的解决就是基于当下正确的新宇宙观、价值观的平台,从文化、教育到各行业理念的全面重塑。
道德水平的滑坡是纵向比较的结果,因为文明化的进程本身就是个体求存越来越难,整体求存越来越艰危,所以道德约束越来越无力,法律管控越来越彰显的过程;而法律与道德,包括人性,归根到底都是社会生存结构下的文化性表达,最多只是衍存位相的区别。随着互联网下的社会分化越来越细密,个人社会功能的越来越残化,人类彼此之间需要的合作程度越来越高,也就是说,生存要求彼此之间的利他行为越来越多,且整个社会个体都被纳入网络的监控之中,个体为了维护自己的求存或长远利益,必须珍惜诚信记录,依照互联网生存结构下的社会规范去融入社会。这种利他归根到底只是为了自我的求存,正如《物演通论》第一百四十三章所言:
所谓“自私”乃是任何存在物的原始“自在性”的变态表达;所谓“利他”乃是任何分化物的后衍“自为性”的具体贯彻;它只能用来显示物质属性演化或依存属性特化的一般轨迹,却不能视其为生物社会构成的特殊要素和基本动因。【如果基因分子的求存本性可谓之为“自私”,则任何物质的存在都是“自私”的,因为任何作为“在者”的物体都有一个不可让渡的自在前提,有如同一轨道上并行着两个以上运行速度不等的天体,它们要么撞合为一,要么击碎相遇者使之瓦解或逸出该轨道,其中任一天体都不会为了给其他天体让路而“利他”式地自我消灭。不过,天文学家绝不会用这种方式来图解天体运行,就像物理学家绝不会用电子与质子之间的“利他”关系来诠释原子构成一样。】
如果我们不理解我们的旧文化旧道德如何形成、在当前社会下利弊何在,我们就无法确认我们应该在原有的道德上继承什么;如果我们没有新的思想理解这个新世界,我们就没有一个标准面对未来以建构我们的文化与道德。所以,归根到底,道德的重建及其衡量标准一方面依赖于我们的生存结构变化下的压力,一方面依赖于我们的思想深度和认知境界。对生存结构变化的茫然,会让我们在诸多问题上的解决上后知后觉,会使社会各系统的耦合更无序。
显而易见,当下中国的经济发展与世界越来越融合成一个整体,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但我们的文化发展完全没有彰显出来。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仅表达在经济上,更表达在文化上。如康乾盛世,中国占有全球GDP的三分之一(美国最强大时也不过占有全球GDP的22%),但这并不是中国强盛的开端,而是屈辱的前夜。一个国家或民族真正的强大表达在文化思想上需要达到两点:1、能缔造新的世界观或宇宙观;2、能找见新的道德制高点。这才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强大并得以升华的源泉。全球一体化的经济结构需要全球有与之配套的维护人类整体的文化结构和一体化的政治结构。也就是说,全球智质分化(分工分科)的结果,必然导致全球从国家联盟(如欧盟)走向全球联盟,一如过去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国家;国家消亡是人类社结构系统的最高效耦合(即遵循最小化原理)下的求存要求,是人类社会结构化的必然结果。有战略眼光的领导人应该朝着未来的方向输出当下和未来需要的宇宙观、价值观,缔造全球新的政治格局。在这种格局下,人类的种内竞争自然消弭,再没有任何国家会因为恐惧制造核武器。当下所有为维护国家安全浪费的大量资源都可以用于全球的生态维护,在新文化的引领下缔造全球更健康、更和谐的生活方式。
也就是说,当全人类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人能提供一个维护全人类生存的兼容东西方文明的新的意识形态,引领人类安全的前行,这是最大的实力与价值,也是最高的道德制高点,因为道德就是人类的生存之规定。
任何科学研究和科技发明都是对世界局部的感,所以,其应用也是对世界局部的依存之应,所以没法从整体上理解和完成人类社会的有效依存。唯有追求终极、能缔造宇宙观的哲学是对世界全面的感,其应用是对世界全面的依存之应,故有整体修塑之格局,也才能以整体思维的格局全面维护人类的生存。而整体思维正是我们中华民族最需要发扬光大的另一种思维方式,以弥补哲科思维永续分化却不知回归整体的不足。
《物演通论》立足于当代科学铺就的137亿年的信息图谱,在最深层兼容了东西方文明,缔造了一个与既往宇宙观完全不同的逻辑模型。既往宇宙观的模型下科学和道德,自然和人性,因果和自由的二元分裂,即宇宙观与人文世界观脱节,缺失了物存内涵(即物性,包括人性)的观照,而《物演通论》递弱代偿原理确立了纵向一系衍存关系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物性,明确了万物以求存为唯一目的,所有的二元对立就都统一起来了。最根本的时空观和人类自身也由此统一:时空只是物质在失稳、失位位相的物性体现,即人类的一切属性,包括对时空的认知都是自身衍存位相的反应;人类的认知中时空外延越无限拓展,越证明人类失稳、失位程度的加剧及其衍存位相对失存临界点的无限逼近。(详细论述见《物演通论》第五十四章)
由此,人类的宇宙观、世界观(即价值观、意识形态)达成统一。面对文明进程加剧而人类加速趋向于失存的事实,人类社会道德的重建一定要建立在维护人类整体生存的原则上。
互联网建构的越来越不可分割的新世界就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村通行的道德就该是维护全人类的生存之规定。这是互联网生存结构下统摄全球全人类的新的道德制高点。
具体该怎么做呢?
当人类借助递弱代偿的纵向视野看清了自身在自然界中的卑微地位和凶险前途,按固有逻辑可一步步推导出人类前行中的安全问题及解决路径。由此,王东岳先生在《人类的没落》中指出了人类未来生存的逻辑路标,如果大家认可并执行,实际上就是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整个社会的框架建构,自然也包括了道德与法律的重建指南,因为道德就是人类的生存之规定,法律是更表层的秩序维护规定。
道德重建的具体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我只依据维护人类整体求存的原则举例如下,更多的具体细节大家比照原则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很多具体问题可以参看《人类的没落》)。
我们首要的第一个认知就是世界是一个整体,人类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地球是个整体,人类整体的求存仰赖这个孕育了生命的最适宜我们生存的星球。移居火星的成本与代价远远高于我们修缮整治恢复这个星球的生态。当我们每个人以极简生活为时尚时,当我们每个人把产生的垃圾小于这个星球恢复中可以容纳的处理量的时候,生态的变化就可以向好的方向改变。道德的内容就是生活的内容。文明发展中太多理所当然是习惯是需要我们纠正的。
其次是教育。而最好的教育就是从自己从当下做起,提高自己的认知,而不是要求别人。一对父母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团体影响一个社会,教育靠影响达成,靠对理念的认可和良好的行为效果的传播,而不是靠说教和空洞的宣传完成。
面对不同的孩子,我们要有多元的教育思维,让孩子发挥他的潜能和兴趣,成为最适合他的模样,自然也是他喜欢的模样,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必成为教育流水线上的一款与人无异的产品。未来社会每个人的优势在于他与众不同的特质,没有创造力和想象力,可能没有哪项工作可以超过机器人。而给予孩子的教育中最重要的是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目前,整个人类对于健康的认知都是错误的(健康的正确理解和维护参看王东岳先生的《人体哲理》和《物演通论》读书会2017年5月20日的记录和录音),唯有正确的健康理念可以引领人类未来的健康行业。
《人类的没落》中指出:
重新探讨未来的德(自主型法制意识)、智(自制性守拙修养)、体(自然态原生健身)、美(自娱式审美创意)的教育方针新内涵,其中,“德”应指向“对全人类生存的终极关怀”,“智”应指向“为缓解人文危机的自觉转型”,“体”和“美”则是未来文化生活的重心与中轴,而它的基本导向是返璞归真和悠游欢乐的。
也就是说,人类的道德和用智应该转向维护人类的生态生存,人类的求知应该从哲科思维转向技艺思维或整体思维模式,人类的文化和生活可以回归纯朴为目标。当然,可以想见的是,过去的纯朴是天然的,人们在自然的环境下呼吸新鲜的空气、饮用干净的水源,而未来回归纯朴可能是有钱人的一种奢侈,那时候山里的别墅以及周围新鲜空气、水源、自然环境,是文明时代最大的奢侈品。
另外,农业文明塑形下的集体主义和工商业文明下的个人主义始终是有矛盾的,而每个人的认知在未来的生存结构下无论保守还是激进、无论崇尚集体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是多元文化下的自然,需要平衡和兼顾。慧能说:人人皆有佛性,皆可成佛;王阳明说: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但这都是每个人成长下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所以王东岳先生说:
我同时守持这样的意气:倘若改革的举措是以“牺牲个人自由”和“泯灭人性天良”为代价,则我宁可面对毁灭。
因为,自由是最深层的人性!包括自我成长,也应该基于自由的成长!那才是源自内心的道德生长的力量!所以,新的文化、新的道德观不是靠规章建立起来的,而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的认知境界决定的。道德之所以称之为道德,必须是个人自主的行为决定和意愿。认知境界的不同,自我成长的不同,是一种必然;我们必须尊重这种不同,而不能厚此薄彼。不同是绝对的,我们尽力而为的,永远都是相对认知境界的提升。若人类的整体认知是在向着利于求存的方向提升,那么人类自我救赎的道德自然就会改善。
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道德文化的形成,永远是一个由内而外自然长成的结果,空洞的宣传说教是无效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尊重每个人不同认知阶段的想法,需要每个人自然而然的成长为愿意自觉维护人类的整体求存而活且能活的幸福快乐才有价值和意义!
王东岳先生还指出:
实际上,只要不落于生理需求的生存底线之下,只要不撩起贫富不均的攀比嫉妒之心,“幸福”就是一种纯主观的心理感受或心理适度震荡感受。在正常生物界,超生理的“物欲”原本即无由形成,在合理布局的人文生态或理想社会之中(“理想”词义见后注),真实的超生理享受无疑全在文化生活领域那,里尽可因个性自由分化而让每个人都产生某种“不同凡响的自豪”与“不失平等的优越”之快感。
也就是说,最高层次的享受不是物质享受,而是精神享受,欲望意志的膨胀固然是人性本能,但膨胀的方向是可以改变的,而且,人的享受层级是需要不断超越的,能超越世事得失的羁绊,冷眼慈心观天观地观自在,是纵贯天地的通透,也是庄子逍遥游的境界中最大的精神的自由。
《道德经》第七章云: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其意就是:低层次的求存以自我或人类为中心,一心摄取更多以不断加速代偿的方式满足自我或人类欲望的膨胀;高层次的求存把自我纳入整个人类社会,把人类社会纳入整个自然生态,维护好自我或人类的生存环境,自我或人类反更能长长久久的存在。维护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就是道德,人人若能忘小我而以整体看待世界则人人皆可为圣人。置身于整体就是置身于道。逍遥游者,游于道而已。忘我之境,与何言哉?!
(三)互联网文明下的法律重建
虽然道德是特定生存结构下的生存规定,而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秩序维护的表层。但在日益分化复杂的社会中,在个人欲望意志膨胀、渴望自由的人性中,法律始终是后续代偿不可或缺且越来越重要的东西。无论如何,一个社会有相对高标准的道德追求,也有相对低标准的法律限定,法律是为低标准自我要求的人划定的行为底线。所以,仅仅的守法绝不是好公民,只表明你没有突破底线而已。当然,不好的法律也有不合于道德和人性的。那是法律制定者的认识问题。
基于和道德重建同样的原则,建构新的生存结构下的法律精神也自然明晰了,而法律的精神和目的永远是比具体的法律法条更重要的东西。苏力在《法律社会学》中也指出:中国正处于社会变革的重大时期,单靠法条主义不可能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最佳路径。我们要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美利坚合众国的后来居上源于第一批建国者体现在宪法上的理念与设计。须知,物演进程中,作为最复杂的结构,人类社会的分化是越来越纷繁复杂的,其层层匹配的耦合自然越来越难,所以,越后衍的社会,无论政治、经济、文化,越来越离不开事先的设计,没有事先的设计,甚至完全不知如何展开。但任何设计若不能变通,随着时移世易,利常常转化为弊。所以,我们需要领悟的永远是设计的底层的基础和核心精神,具体内容需要随着生存结构的变化与时俱进。
法律重建的具体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同样依据维护人类整体求存的原则举例如下,更多的具体细节大家比照原则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很多具体问题的可以参看《人类的没落》)。
首先,法律作为维护人类社会求存的最低标准在哪里其实取决于当下的生存形势和认知,如果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自然就没有了可选择的余地。而当下,系统危机的聚集显而易见,但还没有引起人类的足够重视。
基于控制人类代偿度增加的求存要求,《人类的没落》指出:
在民法和刑法中,必须含有对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限制条款,否则一切皆休。对任何生产和消费环节,均应严格计算环境和生态成本,并严厉追究损害赔偿责任。[若商品和货币消失,赔偿或惩罚也应以其他方式执行。难办的是,对科技研发活动是否应当全面限制?对单项科技成果究竟如何予以评估?前一个问题与后一个问题是相关联的,即“限制范围”与“项目评估”是相关联的,此外还涉及个人自由等问题(容后另议)。不待说,我的看法是明确的:任何科技创新都是戕害性质的。麻烦之处在于,某些可以借助于科技手段解决的临时性难题如何另行应对,也就是远虑与近忧的关系问题。看来,有关限制科技发展的执行力度和执行细则,将是后人所面临的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
当然,在目前进步论的单向主流认知中,在人类社会还没有分化到国家、阶级消亡即种内竞争还无法消弭的情况下,科技进步的限制是不可能的;但“对任何生产和消费环节,均应严格计算环境和生态成本,并严厉追究损害赔偿责任”,是对生态环境的维护,是每个国家可以启动的。习主席也说,金山银山比不上绿水青山。
虽然发展本身不会完全停滞,更不可能倒退,但如何改善生存状态,如何平衡短期发展与持续发展(实际就是快速短期代偿和缓慢长期代偿)是永远的问题。
《人类的没落》还指出:
总之,立法和管理原则均以“全人类的生存安全”为第一关注点,除非全体人类一致要求放弃“长远的安全”而追求“一时之放任”。[讨论“放任”的理由:1.约束限度和约束效益之比,这里特指“最低限度的社会约束是否能够有效延缓人类整体的生存危机”;2.约束苦楚与生存乐趣之比,这里特指“社会约束带来的痛苦是否足以泯灭人类个体的生存兴致”。第二项参数似可作为第一项中所谓“最低限度”的指标上限。尽管按照此前历史的恶劣记录以及“苦乐均衡的心理学原理”,第二项不成立。
也就是说,无论在道德重建还是法律重建上,王东岳先生都认为这是一个人类在认知变化中各方认知平衡决定的结果,一如美国宪法的制定,也是一个各邦不同意见平衡的结果。不同阶段的当下永远只能以不同阶段的人类整体意志为指归。
所以,无论道德还是法律的重建,永远取决于人的认知境界,而人的认知一方面通过学习完成,一方面随着生存形势的变化,也会随着新认知从非主流到主流的转换而完成。
最后,以《人类的没落》中的话结束:
整个宇宙只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惟求存在。整个人世也应紧扣一项守则,那就是:惟求生存。把所有多余的奢华和贪念一起抛却,把所有虚幻的侈谈和妄想全部腾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才是人类唯一可行的前程。(当然,既往那种竭力谋求充分代偿甚至过度代偿的行为倾向,也同样是出于物演求存或自然衍存的规定,然而,它的趋势是递弱衰变,它的结局是死灭失存。尽管我所谓的“减缓代偿”,就其可调整度而言也许是非常有限的,但有限的操持总比无限的堕落要好一些吧。)
愿人类且行且珍惜!一如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