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第一百一十八章 广义逻辑自洽
综上所述,可见精神全体必将从原始混沌态逐步进入分化结构态,这个结构态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志向”与“理性”的等位关系中。即,分化进程固然造成了“感”(如“理性”)与“应”(如“志向”)的分离,但这分离恰恰是达成更高量级(或更高代偿效价)的整合步骤之必须,而且只有通过这种进行性分化和对应性构合的方式,代偿进程才能实现。(请参阅卷一第十七章)
很明显,在前体精神存在形态的“意向”中表达为“七情六欲”的东西,在后衍精神存在形态的“志向”中则表达为“思维逻辑”的标的。世人(无论是国人还是西人)将这个标的称为“理想”(ideal)——即“理想逻辑”(ideal logic)的那个“理想”——是十分恰切的,也是十分自然的,它表明“逻辑序列”(即“感”的序列)上的“理想”与“意志序列”(即“应”的序列)上的“理想”原本就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亦表明“感”与“应”自始至终都是不可分割和并行不悖的。
不过,这个“标的”会变得愈来愈远,也就是说,从“逻辑思维”到“志向落实”之间的“射程”会变得愈来愈大。
【例如,古希腊人早先在几何学领域发现了作为圆锥曲线之一种的椭圆,阿波罗尼甚至已将椭圆的几何性质琢磨得一清二楚;可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这种“逻辑产物”的意义何在,直至17世纪的开普勒将它恰如其分地运用于火星运动的研究之时,它才得以在一个整体逻辑结构中镶嵌到位;再到20世纪的宇航探测器被阿波罗尼和开普勒的后人们发射升空之时,前述一系列“感”的成果才在“应”的结构中镶嵌到位。由此可见逻辑结构可以复杂到何等程度、志向结构可以伸张得何其长远,以及逻辑与意志之间逐渐扩展的裂隙可以跨越怎样广阔的历史空间。】
于是,在“理性化的意志”阶段,“逻辑”(感)与“志向”(应)就会相约为如下的构合关系:
a.凡是逻辑上成立的东西,必成意志上向往之所在,且终将于实践上达成某种程度的落实;
b.该精神产物在逻辑上成立的程度,必与其在志向上远大的程度相吻合,且由此决定着它在实践上的最终成效;
c.看起来一时无用的理想逻辑成果,只要它在逻辑上成立,则其间必含蓄着更深沉的意志和效应,因为它必是某种更宏伟的精神代偿结构的先导;
——这就是感应等位律在理性与志向之高点上的继续实现方式,也是广义逻辑自洽或广义逻辑融洽在感应并行进程上的继续贯彻方式。
不过,此刻的“感”是否能够达成“在逻辑上成立”已大成问题,相应地,此刻的“应”是否能够达成“与元在相匹配”亦已大有出入,由此形成复杂化了的世态和复杂化了的精神之间的紧张关系。
【这里涉及“广义逻辑失洽”的概念问题。可以说,本卷全文在讨论“广义逻辑融洽”的同时也一直在讨论“广义逻辑失洽”的倾向,甚至应该说,广义逻辑倾向于失洽的危机才是我更为关注的重点(此乃逻辑序列得以增益扩展的表观动源),俨如相对于“意志落实”问题,我更关注“意志落虚”或“意志虚妄化”之危险倾向一样(此乃意志序列得以增益扩展的表观动源)。故此不拟另作概念释义。】
所谓“复杂化了的世态”是指精神以外的元在分化状况;所谓“复杂化了的精神”是指精神自身的内在分化状况;二者统一于预定和谐的自然代偿演化进程之中,并借重于该自然进程所赋予的“先验的理想逻辑之可塑性”和“预成的志向意志之自由性”,由以达成二元扣合的后衍动荡依存结构,或者说,由以达成宇宙存在的晚级缜密分化系统。
【最后,顺便补充一下:纯粹的哲学或真正的哲学之所以从根本上有别于其他一切学问,就在于它作为一种“感”并不与任何具体的“应”相等位,它是面向整个存在的“感”,或者说是发自存在性深处的“感”,故而它的“应”必是朝向整个存在的“应”,或者说是交由存在性本身去加以贯彻的“应”。从这个立场出发,它如果要对“思”本身(也就是含有“应之动机”的“感”)予以“反思”,已不是为了寻绎黑格尔式的“思的源头”,而是为了寻绎“导致‘思’得以成其为‘思’的存在之源头”,是乃本项精神哲学或“精神元哲学”之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