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可见精神全体必将从原始混沌态逐步进入分化结构态,这个结构态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志向”与“理性”的等位关系中。即,分化进程固然造成了“感”(如“理性”)与“应”(如“志向”)的分离,但这分离恰恰是达成更高量级(或更高代偿效价)的整合步骤之必须,而且只有通过这种进行性分化对应性构合的方式,代偿进程才能实现。(请参阅卷一第十七章

 

很明显,在前体精神存在形态的“意向”中表达为“七情六欲”的东西,在后衍精神存在形态的“志向”中则表达为“思维逻辑”的标的。世人(无论是国人还是西人)将这个标的称为“理想”(ideal)——即“理想逻辑”(ideal logic)的那个“理想”——是十分恰切的,也是十分自然的,它表明“逻辑序列”(即“感”的序列)上的“理想”与“意志序列”(即“应”的序列)上的“理想”原本就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亦表明“感”与“应”自始至终都是不可分割和并行不悖的

 

不过,这个“标的”会变得愈来愈远,也就是说,从“逻辑思维”到“志向落实”之间的“射程”会变得愈来愈大。

 

【例如,古希腊人早先在几何学领域发现了作为圆锥曲线之一种的椭圆,阿波罗尼甚至已将椭圆的几何性质琢磨得一清二楚;可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这种“逻辑产物”的意义何在,直至17世纪的开普勒将它恰如其分地运用于火星运动的研究之时,它才得以在一个整体逻辑结构中镶嵌到位;再到20世纪的宇航探测器被阿波罗尼和开普勒的后人们发射升空之时,前述一系列“感”的成果才在“应”的结构中镶嵌到位。由此可见逻辑结构可以复杂到何等程度、志向结构可以伸张得何其长远,以及逻辑与意志之间逐渐扩展的裂隙可以跨越怎样广阔的历史空间。】

 

于是,在“理性化的意志”阶段,“逻辑”(感)与“志向”(应)就会相约为如下的构合关系:

 

a.凡是逻辑上成立的东西,必成意志上向往之所在,且终将于实践上达成某种程度的落实;

 

b.该精神产物在逻辑上成立的程度,必与其在志向上远大的程度相吻合,且由此决定着它在实践上的最终成效;

 

c.看起来一时无用的理想逻辑成果,只要它在逻辑上成立,则其间必含蓄着更深沉的意志和效应,因为它必是某种更宏伟的精神代偿结构的先导;

 

——这就是感应等位律在理性与志向之高点上的继续实现方式,也是广义逻辑自洽广义逻辑融洽在感应并行进程上的继续贯彻方式

 

不过,此刻的“感”是否能够达成“在逻辑上成立”已大成问题,相应地,此刻的“应”是否能够达成“与元在相匹配”亦已大有出入,由此形成复杂化了的世态和复杂化了的精神之间的紧张关系

 

【这里涉及“广义逻辑失洽”的概念问题。可以说,本卷全文在讨论“广义逻辑融洽”的同时也一直在讨论“广义逻辑失洽”的倾向,甚至应该说,广义逻辑倾向于失洽的危机才是我更为关注的重点(此乃逻辑序列得以增益扩展的表观动源),俨如相对于“意志落实”问题,我更关注“意志落虚”或“意志虚妄化”之危险倾向一样(此乃意志序列得以增益扩展的表观动源)。故此不拟另作概念释义。】

 

所谓“复杂化了的世态”是指精神以外的元在分化状况;所谓“复杂化了的精神”是指精神自身的内在分化状况;二者统一于预定和谐的自然代偿演化进程之中,并借重于该自然进程所赋予的“先验的理想逻辑之可塑性”和“预成的志向意志之自由性”,由以达成二元扣合的后衍动荡依存结构,或者说,由以达成宇宙存在的晚级缜密分化系统。

 

【最后,顺便补充一下:纯粹的哲学或真正的哲学之所以从根本上有别于其他一切学问,就在于它作为一种“感”并不与任何具体的“应”相等位,它是面向整个存在的“感”,或者说是发自存在性深处的“感”,故而它的“应”必是朝向整个存在的“应”,或者说是交由存在性本身去加以贯彻的“应”。从这个立场出发,它如果要对“思”本身(也就是含有“应之动机”的“感”)予以“反思”,已不是为了寻绎黑格尔式的“思的源头”,而是为了寻绎“导致‘思’得以成其为‘思’的存在之源头”,是乃本项精神哲学或“精神元哲学”之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