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第一百零六章 情绪、情欲的渊源
这种既同源又同构的天然感应关系就是胡塞尔所谓的“意识的意向性”或“意向意识”,即“意识”(或“感”)必然被导向或“朝向”某物的那种“权能性”(或“应”,)这个暗含着某种“意图追求”的“主观-相对”格局就是“感-应同脉”格局的自然规定和精神势态。
【胡塞尔的“现象学”研究,仔细玩味之余,才能朦胧体会到他实际上无非是要探讨“应”对“感”的制约关系。说起来,这是继叔本华之后又一个对“应”的问题有所关注的罕例,可惜他照例未能深入感应属性的生发渊源及其基本规定上来,致使他的哲学论述总给人一种“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不着边际之感。不过,公允地说,“应”的潜在性质的确被“感”的花哨和人性中的其他名堂掩埋的太深,能有如此嗅觉也着实已经够难为他了。】
也就是说,主体之所以会有所“感知”和有所“无知”,或者,客体之所以会有所“现象”和有所“藏匿”,盖出于主、客体之间的演化依存进程所自发造就的预定性感应匹配关系(此乃前述“预定和谐关系”的另一视角)——这个“预定性感应匹配关系”在主体身上就显现为“意志”,在客体身上就显现为“现象的可给予性”。
进一步讲,如果不对胡塞尔所谓的“关注的目光向先前未被关注之物的朝向”做出如下注解,则他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原始感应的“应”随着感应载体的弱化和感知逻辑的扩展而同步扩展,才是“现象学还原”的唯一“本质”。
【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既表明他已觉察到逻辑思维的“感应分离”之背景,也表明他依然无知于精神全体的“感应同脉”之本原。】
这里提示,“应向”其实可以一直回溯到最原始的物理感应上去,即是说,生物层级的“应向”(以及扩展开来的“意向”和“志向”)与理化层级的“应”原本就是同一种东西。
基于此,有关“应向”的状态已无须多谈,它像作为理智之胚芽的“感性”一样,是一个尚未从“非精神”或“亚精神”的原始物性中脱胎而出的意志之胚芽。
而“意向”就颇有一些枝繁叶茂的景象了,它是知性在辨析“多点式表象”的过程中突破“应”前障碍的精神氛围、精神动力和精神向导的复杂组合。有障碍就会生出郁闷之感,有冲动就会生出焦躁之情,有导向就会生出奋勇气概……总之,处在中级发育阶段的“意志”不免由于自身载体已进入“存在失位”和“逻辑迷失”的境地而分化出种种“情绪”。
换句话说,知性是“本能式的感知”,于是,在知性层次上的“应”也就是“本能式的反应”,这个“本能的应”一旦铺张开来就是“情欲”乃至“情绪”。仔细考察的话,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所谓“情欲”和“情绪”无非是主体对其依存物的反应倾向和反应状态的低智表达,质言之,它就是发生在精神基层上的智力活动,或者说,它就是发生在智质基层上的精神活动。
【汉文中一般把各种情绪通称为“感情”实在是很精确的,它直接提示用词者,“情”是“感知化的情”,“感”是“情化的感知”。】
于是,在这个中段的代偿层位上,我们似乎仍旧不能把“意志的一脉”与“理智的一脉”区分开来,但却可以趁机将“意志”的本性或本态给以如下还原:
A.它是物演运动向度在精神存在中的泛化表达;
B.它是逻辑运动量度在精神存在中的集约表达。
也就是说,它更像是一种“精神中的精神”,使精神的膨化不至于失去方向,使膨化的精神足以将自身之全体随时聚焦在某一反“应”的点上。
作为A项,它是情绪化的意向,或“知性的导向”,由以达成“本能”对逻辑的指引;【在这个水平上,心理活动直接就是感知状态的体现。】
作为B项,它是理想化的志向,或“理性的导向”,由以达成“意识”对本能的约束;【在这个水平上,心理状态间接成为感知活动的基层。】
就这样,它从“意向”走入“志向”,从“情态”走入“智态”,从而完成了它与“感知逻辑”相伴而行的全程。但它并未能因此就与逻辑序列分道扬镳,反而进一步证明了“感”与“应”原本就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孪生兄弟。
【“志向”因此表现为“无情的、冷静的追求”,即表现为对“情欲”的“压抑性继承”,它实际上是更强烈的“情绪”,或是“被理智沸腾化了的热情”,只不过它以更有力的“理想”(逻辑)方式使之得以贯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