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

我的第一宗人间的智慧是:让我自己被欺骗,而不使我自己防卫着欺骗者。—尼采

人生必定是某种错误。—叔本华

 

如果要问,人最信任什么? 你可能听到完全不同的答案。普通人会说,他的某位朋友特别值得信赖; 一代袅雄曹操会说,他绝不轻信任何人,而只相信他自己; 可庄子却说,他连他自己也无法相信,因为他曾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而且“栩栩然蝴蝶也”,即一丁点儿也不觉得自己当时居然可能不是一只蝴蝶,醒来后发现自己还是庄周,而且“蘧蘧然周也”,即惊诧自己怎么可能还是庄周,于是乎一时间全然不能分辨,到底是庄周梦见了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了庄周?也就是说,他已搞不清他自己是蝴蝶还是庄周了。不过,庄子此刻其实只是不信任自己的大脑,他至少还相信自己的感官,而且惟因过于相信了自己的感官,譬如梦中所“见”和醒来所“见”,才生出了对自身的迷惑。

可见,说到底,人最信任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感官,所以才有“眼见为实”的万古训喻。撇开普通人和古代哲人不谈,即便是当前的科学家也无例外,迄今所有的科学假说或新创理论,非通过实验“观察”作为依据,则不能取信于学术界,就是明证。

然而,感觉究竟有多可靠,却实在是一个大可质疑的事情。

笛卡尔首先对此产生怀疑,进而对整个感知过程抱以不信任态度,以至于除了“天赋观念”及其理性思维之外,他已不能确定还有其他什么东西真正存在。即是说,如果排除掉感觉过程的虚幻性和自欺性,那么任何感知中的对象都可能是不真实的。若然,则惟一可以确证的存在就只剩下了承载着我的怀疑精神的思想本身——这就是笛卡尔的那句名言“我思故我在”的精义,也是人类思想史上惟一有效的一项纯逻辑证明。自此以降,整个哲学史从粗疏地探讨外物属性,开始逐渐转向深入探讨认知属性的新方向,这就是所谓的“本体论”问题与“认识论”问题的分水岭。说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很重要的进步,它至少表明,精神本身及其感知过程业已被纳入人类钻研的视野。试想一下,倘若我们连自己的感觉和思维究竟是怎么回事都一无所知,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谈论感知对象的性质呢?

抽象的话不谈,我们现在只看一些有趣的现象。澳大利亚有一位神经生理学家曾经作过这样的实验,他发现,我们的任何感觉过程都将转化为某种作用于脑中枢的生物电脉冲,如果把刺激听觉器官所形成的电脉冲,通过一个微电极直接导入视中枢,再把刺激视觉器官所形成的电脉冲同时导入听中枢,那么,受试者会立刻进人这样一种奇妙的境界: 耳闻电闪,却目睹雷鸣。这表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世界图景或客观表象,实际上只是我们生理构造的产物,如果改变这个构造,则对象的性质和状态亦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果然,这种情形很快就出现在临床治疗中: 有一种脑病叫“癫痫”,俗称“羊角疯”,发作时突然昏倒,全身痉挛,意识丧失,口吐白沫,情状十分凄惨。其病因源自脑中枢的某一异常电兴奋灶,该处随时可能发放强大无序的电脉冲,并迅速波及左右两个大脑半球,从而瞬间造成整个大脑功能的全面紊乱。治疗上如果能将连接两半球之间的神经纤维统统予以阻断,则至少在疾病发作时患者还可以保持部分意识的清醒和半侧则至少在疾病发作时患者还可以保持部分意识的清醒和半侧身体的自主,由以避免严重摔伤或其他意外。于是有人试行切断脑胼眡体 (连接两侧脑半球的神经纤维总束) 的外科手术,不料术后病人出现了一系列反应异常和行为变态,比方说,某患者不由自主地想用右手掐死自己的爱妻,然后他的左手又要拼命地把那只罪恶的右手拉回来。这里发生了两个问题,第一,对病人而言,他那原本可爱的妻子何以倏忽变得可憎起来? 第二,面对同一对象,他的左右两侧大脑和身体何以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感受及反应?

显然,患者的主观状态决定性地影响着他的认知状态和行为效果。其实,不光病人如此,正常人更是如此,只是由于缺乏一个可供变换自身立场的参照系,使得正常人无从觉察这种规定和影响罢了。

以视觉和听觉为例: 视觉大约占去人类感觉信息量的70~80%,然而,它只是生物生理感光系统的一种机能表现,其自然演化渊源可能与原始低等生物最简单的光合能量代谢方式有关。因此,它只在某一进化环境所限定的照度内对400~700毫微米之间的光波可感,也就是说,凡不在这个波长范围内发光或反光的物体对视觉来说均属不存在,或者,凡不以发光和反光呈现其属性的物性对视觉来说均属不存在。而且,世界本无色,所谓“颜色”不过是可见光波中不同波长的光波作用于视觉系统的感觉转换产物,混合光产生白色光觉,单一波长的光波只要相差5毫微米,人眼即可产生不同的色觉,故从400~700毫微米之间的光波中大约能变换出150多种不同的“色”,主要为: 红<700~600>、橙<610~590>、黄<590~570>、绿<570~500>、青<500~460>、蓝<460~440>、紫<440~400>等七色。试想,倘若人眼的构造起初直接就是一架光谱波长测定仪,那么世界还会有颜色吗? 同样,世界本无声,所谓“声音”不过是16一20000赫兹的机械振动波刺激听器官所引起的“错觉”。错就错在这“声音”本身并不能反映出“什么是声音”,反而让听者误以为“声音”即使在耳朵之外也直接是一种客观的音响。而导致此项错误的不仅仅是鼓膜、耳蜗毛细胞和听神经中枢,就连外耳道也参与作祟,致使较小的振频变成很大的声音,却对较高的振频充耳不闻: “根据物理学上的共振原理,一端密封的管道,能对波长比它大4倍的声波发生最好的共振。人的外耳道平均长度为2.7厘米,它的4倍是10.8厘米,后者与3000赫兹声音的波长(11.4厘米)相仿。因此,人类外耳道的共振频率为3000赫兹左右。由于这种共振因素的存在,当3000赫兹的振动波传到鼓膜时,听力可增加10分贝左右。”(引自《生理学》)试问,倘若人耳的构造起初直接就是一台振动波长测定仪,那么世界还会有声音吗?

再追问一句: 如果我们的全部感官都客观无误的反映着世界的本真,那么,眼下这个“有声有色”的迷幻世界将会另行表现成一种怎样怪异的单调景象呢?

实际上,我们的其他感官和感觉 (如味觉、嗅觉和触觉等等) 也照例都在扭曲着世界的本来面目。但恰恰是这种变换了物态的感知扭曲过程,最有效地建立起我们生存所需的识辨系统。而且,对于所有的动物来说,只有这种扭曲了真实的感觉才能最经济、最和谐地维系生命微弱的存在,谁又能指责这种不为发现“真理”而设置的感知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种错误呢?也许,假如动物的感官生成不以“求存”为原则,而以“求真”为原则,则动物机体的所有代谢能量大概都不足以供养感觉器官的局部需要; 也许,假如生物演变依循着感知求真的途径向前运行,则可能根本等不到酷爱真理的人类问世,物种进化的动能就早已耗竭; 甚至,我怀疑,即便动物的感官果真原样地反映了世界,它们是否还能形成真正有效的识辨系统,譬如,在一片绿草地里潜伏着一条色彩斑驳的毒蛇,旱獭用色泽差异的方式更容易发现天敌呢,还是用波长分析的方式更能避免识别混乱?

话虽如此,但人类毕竟不能像动物那样停留在简捷的感觉层面上生存,于是,人类中间的先哲只好将我们全体逐步带入超越感官的理性高度。尽管这样一来,哲人们又要生出更深一层的疑问: 难道建立在感觉误导基础上的理性,就一定不会将我们引上谬误的纵深方向? 换言之,我们凭什么认定,理性知识必然就是感觉误差的纠偏而不是感觉失真的顺延? 问题是,在理性层面上,我们同样没有一个可供转换自身立场的参照系,所以,我们又会像当年信任感觉一样的信任理性,尽管这种信任其实照例没有丝毫的道理可言。

故此,康德专门从莱布尼茨那里借来了一个奇特的名词,叫做“统觉”。浅显解释的话,可以认为其间包含着这样一层不言而喻的意思: 既然我们的“主体感知过程”完全是一个先验的自我封闭系统,即是说,既然我们并没有另外一条“非感知的纯客观通道”也足以抵达外物,那就等于你得承认,我们找不见“主观认知”与“客体存在”之间的边界条件,从而也就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同一关系。若然,康德老先生把“自在之物”干脆一股脑儿扔到不可言传的“彼岸”去,岂不是多少有一点儿常人所不及的明澈和睿智吗?

基于此,如果我说,我们人类同样是一种被彻底埋没在蒙昧暗箱之中的存在物,你还有什么办法提出反证呢? ——不同点也许仅仅在于,我们是以自认为明白的方式被蒙蔽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