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日:“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庄子

不要踩坏了我的圆!——阿基米德

不要挡住了我的阳光!——第欧根尼

不要损伤自己的心!——毕达哥拉斯

 

  追求完善是人类恒久不变的理想,而且据说它也是自然的意志。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过一个叫做“隐德来希”(entelecheia)的哲学概念,大意是说,世界有一种朝着追求完善(主善)的方向运动的目的和潜能,甚至认为正是这个可敬可爱的“隐德来希”构成了万物演化的内在动力。

不过,非常糟糕的是,这个良好的动机——不管它体现的是自然的法则还是人类的愿望——从来都只能导出相反的结果。让我们先看自然界的操作(因为我们人类就是它操作出来的产物):按照现代理论,宇宙是从某种不可言说的“奇点”状态爆发而来的,它相当于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所谓的“存在是一”。大爆炸初始,世上先有了三种基本粒子,即夸克、轻子和玻色子,这“三”种粒子无疑是那个最完善的“一”的分化或残化。残化了就难以稳存,所以要赶紧整合成某种复归为“一”的结构,或者说,要赶紧去追求那个业已丧失的“完善”,于是造就出92种天然元素。不用说,这“92”当然是原先那“3”种粒子进一步分化或残化的恶果。此后就更为不堪了:92种原子又分化出上千万种分子;千万种分子再分化出上亿种乃至上百亿种生物;而且越分化者越残缺,越残缺者越柔弱。所以分子结构远不如原子结构稳定,生命结构又远不及分子结构稳定,结果造成绝大多数生物种类早在人类问世之前就已经灭绝。

 

  生物的不完善是一目了然的。譬如兔子会奔跑却不能爬树,于是不免被狐狸豺狼之类猎杀;狐狸虽狡猾却不能搏击,到头来又逃不脱虎豹狮子的爪牙;鸽子善飞不善游,所以被鹰隼追得再急它也不敢跳水逃生;鱼虾善游不善飞,因而只好眼睁睁地变成鲸鲨之类的腹中物。然而多亏了生物的不完善,才使生物的多样性得以确立,也才使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得以形成,否则,面对“完善而永生”的恐龙恶棍,恐怕时至今日也轮不着人类跳到世上来献丑了。

 

  现在再来看人类:其实人类一开始就未曾完善过,而且必然倾向于越发不完善,因为他直接就是那个专门导向不完善的自然进程的结果。说起来,倒是那个诞生于3 8亿年前最原始、最不起眼儿的单细胞生物还相对完善一些,尽管比起分子物质来,它实在已经残弱的不成样子了,所以它不得不与其他东西发生物能交换,是为“新陈代谢”。不过它至少还是一个可以独立生存的自满单元,滋养和增殖一身兼顾,两不耽搁。及至进化为低等多细胞生物,原来的单细胞马上丢失了一半功能,它要么只管营养,要么只管繁殖,再进化,则连营养或繁殖之一它也顾不及了,于是只好照管其中的某一小部分职能。譬如,神经细胞只管兴奋和冲动,骨骼细胞只管承重和架构,肌细胞只管收缩,肾细胞只管泌尿……等等。说到这里,你也许会想,这多细胞有机体总该算是一个完善的生命了吧!又错了,多细胞一旦聚合,不仅体内细胞随即分化,而且机体本身立刻遗失了自己的一半,这一半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任你苦苦追寻,终究若即若离,是乃“两性分裂”——爱情的悲歌至此吟唱不绝。

 

不光这体质上的残化叫人不得安宁,随后那智质上的分化又将接踵而来。早年的原始人,生活在伊甸乐园(指没有人工作物的纯自然环境),脱胎于动物情怀(指没有人文产物的纯自然心境),逍遥如鸟兽,清明无困惑,此刻人类的精神状态尚属空白而圆满。后来,生存的难题积累,心中的疑虑渐生,由此便闹出了种种图腾拜物教或人格神教,但毕竟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在神那里通过占卜获得简明的解答,所以裂纹斑驳的心智一时还算囫囵。再往后,闹起哲学,纷争渐起,各执一词,抱残守缺:老聃说“道”,孔子讲“仁”,泰勒斯偏爱“水”,毕达哥拉斯信奉“数”,……博物学时代悄然来临。好在学术尚未分化,智者统领天下,然而亚里士多德此时已经提出“分科之学”的意向,“科学”瓜分人智的号角终于吹响了。果然,自哥白尼首创,到牛顿成型,人类的智慧此后彻底四分五裂:搞物理的不懂人文,搞社会的不懂生物,搞天文的不懂地质,搞心理的不懂法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学术分野和技术分工迄今已达数千领域,将来还会分得细更杂,每个人只不过是某一种思想或某一项技能的残缺载体,甚至进而演成只是某一个社会结构位点上的临时部件。至于此,还有什么“追求完善”的余地可谈?

 

  人类总有一种过分看重自己或过分赞美自己的倾向,于是不免对自身产生过高的期许和同等程度的失望。爱默生的喟叹就属于这种类型。在他看来,每个人原本都应是一个小宇宙,但沦落到现实中却纷纷变成了碎片,他沮丧地嘲讽道:“社会陷入了这样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像是从完整的身体上分解下来的一段肢体,昂然地走来走去,满世界有这么多的怪物——一个好手指,一个颈项,—个胃,一个肘弯,但从来见不到一个完全的人。”然而,他说错了,这恰恰就是人,而且惟有如此才能成其为人!比方说,那个“好手指”就是职业钢琴和提琴演奏家,那个“颈项”就是嗓音洪亮的歌唱家,那个“肘弯”刚好用来配成乐队指挥,然后,这群高雅的人总得吃饭吧,于是,食品加工业者就代表整个社会的“胃”而为之奔忙,如此拼凑,未尝不够美妙。只有像爱默生那样专营制造感和谬误的诗哲之流——他们大约可以算作是游离出来的病脑瓜——倒真是属于可有可无的一类。

 

  人这种东西,说到底不过是自然衍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因此他的生理构造及其行为方式,都会不自觉地去贯彻自然律令固有的规定。比方说,在神经生理学上有一种叫做“放散干扰”的现象,当一个强刺激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某一功能位点时,其他各功能位点的应激兴奋反应就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削弱或屏蔽。所以你若头疼,聪明的庸医就会用拙劣的手法为你针灸,针刺的痛苦立刻缓解了头疼的感觉,然后他还顺便从你那里博得一连串医术高明的好评。玩笑话不谈,其实就连最卓越的人也受累于这种顾此失彼的限制。譬如,贝多芬、叔本华和诺贝尔之流确实堪称人杰,但他们注定不能讨来贤淑女子的欢心,因为他们过度专注于自身的优长,其他正常的生物求偶反应只好削弱。所以,上列各位虽然不乏真诚的爱心,打光棍儿却实在是他们最合理的结局。公允而论,我们不能责这些女孩子有眼不识泰山,试问谁又甘愿把自己好端端的人生交付给近乎残废的怪物加以浪掷呢?

 

  傅立叶曾说,人类的智能原本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使用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换句话说,就是分化或残化的方向不同。一位教授擅长某一专业,有如一个小偷精于扒窃撬锁,你看他俩智慧之悬殊判若云泥,是因为你不屑于体验盗贼的聪敏。倘若某日狼烟风起,天下大乱,教授失业,身无长物,只好权且从盗为生,他届时一定会发现,要想学会那位小偷的一手绝活儿,其难度一点儿也不亚于他的识文断字之艰。事实上,社会中的各类精英都是一些更为残缺的人格化身,是那些一无所长的黎民百姓,其身心发育反而可能比较健全一些。所以他们一般不会犯牛顿为大小两只猫,在门上凿大小两个洞那样的简单错误,也不会犯曹雪芹一心痴迷于几许方块儿字,却不惜绳床瓦灶、瘦死西山那样的严重偏执。试想,如果满天下都是像牛顿或曹雪芹那样荒唐的精英,人类的生计岂不是危乎殆哉?

 

  不幸的是,好像现在人人都想争当牛顿、贝多芬、诺贝尔或曹雪芹,并且深信只有那样才算是人格完善的典型。这大概就是上天赋予我们人类的继承性分化使命还没有最终完成的一种自然障眼法或自然督促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