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的本质

王东岳 

关于美和美学的问题,讨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讨论美学的具体范畴,涉及美学和审美的一般问题;另一种是讨论美的本质,也就是问美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而第二种讨论方式只能是一种哲学方式。我今天是在哲学的意义上讨论美的本原,因此,各位同学可能会认为它和美离得比较远,然而,正因为离得比较远,于是它才可能真正把握美的本质。

我们首先谈谈美的问题的提出。

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美的本质” 问题的,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柏拉图以苏格拉底和他人对话的方式,讨论了这个问题,得出的唯一结论是“美是难的”。柏拉图认为,“美”这个问题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几乎是无法说清楚的。在此篇中,苏格拉底用归谬法的方式否定了对“美是什么”的所有回答。换一句话说,柏拉图用这样的方式是想告诉人们,美的问题用多因素分析的方式得不出结论,必须找到它的单因素决定方向,否则这个问题就讨论不下去。

为什么说“美的本质”是一个哲学问题呢?我简单谈谈哲学的含义。哲学不同于其他学问的地方,就在于哲学是追究终极原因的学问。也就是说,它不在一般的或直观的浅层上追问形成事物个相的原因。比如说,我们讨论健康,如果站在一般的因素层面上讨论,1000个因素都说不完。哲学不这样讨论问题,而我们通常的科学或一般的学问都是多因素的讨论问题。多因素讨论问题的方式使得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成立,因此多因素讨论问题的可成立性是大可怀疑的。而哲学是追究终极因素,是讨论问题的单因素。因此,罗素对哲学有个说法:哲学和神学很有相似之处,因为哲学和神学所探讨的问题都是终极问题。哲学和神学的不同点是,哲学是用理性探讨终极问题,神学是用信仰抵达终极关怀。从另一方面说,哲学和科学又有相似之处,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使用理性这个工具,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哲学探讨的是终极问题,而科学探讨的是具体问题。“美的本质”这个问题,从具体层面上是探讨不了的,因此,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从哲学说起。

美到底是什么?众说纷纭。齐白石有句名言:美就在似与不似之间。也就是像与不像之间,他说,如果太像,就有媚俗之嫌,如果完全不像,就有欺世之嫌。美一定在似与不似之间,也就是说,美是一个很飘忽的东西。古代最早讨论美的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美是一个主观理念。也就是说,美不是一个客观派生的东西。他的学生亚里斯多德提出不同的看法。亚里斯多德认为,美是有一定客观性的,美是外部对象的一种和谐。比如我们说一个人美,他一定要头有多大,四肢有多长,躯干要是怎样的状态,恐怕美包含在这种协调关系里。哲学继续发展,所有的哲学家都在探讨美的问题。到了康德和黑格尔,美的问题再度转化到纯理念方面。那么,美到底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美到底是什么?既往哲学家那种讨论方式,我认为不能解决问题,不能得出结论。我们今天换一种方式,从远距离来讨论“美是什么”。

讨论“美是什么”,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感知”和“精神”是什么,因为美是一种精神现象,或者说,是精神现象中一个心理层面的反应。如果“精神”的起源搞不清,“美”这个问题就无从谈起,或者“美的本质”就无从谈起。

我们现在把二十世纪的系统科学拉开一个幅面,那么,我们在哲学上,或者说在精神的起源上,似乎可以找到另外一个讨论问题的方式。二十世纪自然科学的重大发展,导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那就是“万物一系”和“万物同质”的概念。所谓“万物一系”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举一个例子,美国有个著名的物理学家,叫盖尔曼,他是夸克的发现者,获得了物理学诺贝尔奖。他说,世界万物都是夸克和电子组成的,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些物质的差别呢?比如一块石头和一只美洲豹,它们都是夸克和电子组成的,可是何以会出现千姿百态的物类差别呢?这是科学家不能回答的问题,即使是诺贝尔奖物理奖得主也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事情就在于人们发现万物是同质的。我们过去认为,物与物之间的不同是因为它们所含内容的不同,即物质内在的质料不同。比如说,桌子和人的区别是因为内在的物料不同,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从根本上讲,木头和人所借以组成的基本粒子是完全一样的。这个问题早在古希腊时就出现了,古希腊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他只留下了一句话“水是万物之原”,从而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圣哲。这句话错和对并不重要,他给了一个重要的提示,古希腊最早的哲学家就在追问世界的本原,并且当时就怀疑到世界万物本质上只是一种东西的产物。又过一百多年以后,留基伯和德谟克里特就提出了“原子论”。迄今,原子论仍然是当代物理学的最前沿。也就是说,认为世界万物是由最基本元素组成的,这个想法是2500多年以前的哲学家提出来的,而现代物理学的前沿仍然在研究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虽然现在已经超越原子,研究到基本粒子,可是当时哲学家所说的原子论就是今天穷追不舍的那些基本粒子。哲学在终极上讨论问题的方式成为科学的先导。二十世纪的重要发展在于,除了发现万物同源以外,更重要的是发现了物质演化是一个总系列,即“万物一系”。这个发现要从达尔文谈起。十九世纪,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论以后,人们认识到,至少在生物界,物种的演化是一个逐步发生的过程,是一个一系演化的过程。到了二十世纪,这个结论被大大的扩展了。人们发现,在生物进化以前还有一个分子进化,即从无机小分子到有机大分子、乃至生物大分子的逐步进化过程。这个过程最有名的实验是1953年的奥巴林实验。奥氏等人把一些很简单的无机分子和有机分子放在一个烧瓶中,模拟原始地球状态,在自然条件下,由这些小的无机分子和有机分子逐步衍生出蛋白质的长肽链。生命和分子间的界限终于被打破。然后,二十世纪的一个重大发现就是,其实生命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系列分子编码而已。基因学说的出现使分子存在和生命存在之间的鸿沟被填平了。继续往前进,物理学家又发现,在分子进化之前是原子进化。比如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从它的第1号元素——氢元素,到它的第92号元素——铀元素,它的整个发展过程在自然、在宇宙、甚至在现代的超新星大爆炸理论里,也是一个逐步演化生成的过程。这就使得我们现在可以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古希腊哲学家所提出来的“万物同质”的概念,不仅被当代科学证明了,而且把这个“同质”的概念转化为一个演化的序列。

谈美学我为什么要从这里开始呢?我们要看看“精神”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因为说到底,美学问题终究不能与精神活动完全分开。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越原始的物质存在状态,它在宇宙中的存在丰度越高,衍存时间越长,也就是稳定性越强;越后衍的物种,它在宇宙中的总存在质量越小,存在的时间越短,也就是稳定度越差。我们先拿原子来看。元素周期表上的第1号元素——氢元素,约占宇宙元素总量的80%,而第2号元素——氦元素约占宇宙元素总量的20%,其他90种天然元素加起来的总质量还不到1%。我们再看太阳系。太阳系中心的太阳是一颗恒星,它是基本粒子存态和原子存态的基本存在形式,太阳的质量占据了太阳系总质量的99.86%,九大行星加上星际物质只占太阳系总质量的0.14%。然后,生命只在九大行星之一的地球上薄薄的覆盖了一层。也就是说,由原子存在、分子存在、再到生物存在,其质量分布是逐层递减的。再看,越原始的分子存量越大,比如最简单的无机分子,它构成分子存在的最大量,然后,从有机低分子至生物高分子比例越来越少,到生命已经是更少的一个存量,仅仅在地球表面形成了一层薄弱的生物圈。我们再往下看,38亿年前已经存在的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到现在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强、质量分布最大的生物物种,要知道,地表土壤的形成都与这些不起眼的菌类作用有关。达尔文把一个问题搞错了,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里,他认为物种的发展是越来越高级,适应性和生命力倾向于越来越强。实际上不是这样。显然,这里有一个需要把“能力”和“能度”加以区别的问题存在。在达尔文的那个时代,古生物学的测定方法还比较落后,比如说同位素14C的测定技术当时还没有出现。现代古生物学已经能够证明这样一个规律:越高级的物种,它的生存力度反而越弱。比如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它们已经存在了38亿年,独霸地球长达二十亿年之久,而且迄今仍然是地球上生存力度最强的物种。再比如爬行动物恐龙,大约出现在2亿多年以前,它们称霸地球的时间只有1亿多年。爬行动物、脊椎动物后面是哺乳动物,它们存在到现在只不过7000万年——9000万年,而在人类出现以前,99%的哺乳动物已经灭绝了。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物质的演化是一个存在效价递减的过程,随着物质演化流程的进行,物质的存在度是递减的。按照现代宇宙大爆炸理论,在物质演化的过程中,150亿年前最早出现的是基本粒子(它的存量最丰,稳定度最强,存在的时间最长),然后出现的是分子,再后是原始单细胞生物、多细胞低等水生生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脊椎动物、哺乳动物、灵长类。我们会发现,它们在宇宙中的存量是递减的,生存的稳定度也是递减的。同时,我们还发现,在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中,物质的属性越少,它的能力就越小。最原始的物质存在是没有属性的,而没有属性就无可认识。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物理学家把它叫“奇点”。 “奇点”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用任何方法,无论是用数学的计算方法或是物理学的探测方法,到那个地方全都无效。因此,如果你问“宇宙大爆炸以前是个什么状态”,任何人都无法给出回答。现在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以前,甚至连时间和空间都没有。在奇点状态,当物质存在度达到最高上限的时候,属性几近于零。随着物质存在度的下降,属性越来越丰化,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代偿”,或者叫做“代偿效价”,它的量化概念就是“代偿度”。物质存在越衰弱,它的存在效价或存在度越低,其属性和能力就越强,这一点生物界进化中也一直在表达,因此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反比函数关系,而且它们两者相加总是一个常量。对此,我做些简单说明。物质的存在效价和它的属性代偿效价是一个反比函数关系。如果把Ed叫做存在效价,把Pb叫做代偿效价,我们就会发现,在物质演化的过程中,存在效价和它的代偿效价有一个数学上的关系:Pb=f(Ed),同时,它们两者相加的总和呈现为一个常量(Ed+ Pb=Ts),我把它叫“存在阈”。也就是说,存在有一个阈值,低于这个阈值,物质就不能存在。如果它的存在效价衰落了,那么它必须使属性的分化程度相应增加,以确保它维持在存在阈以上,这个物种才能存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临床上有一种疾病,叫“先天愚型”,这是一种返祖现象,这种小孩生下来,他的智能只相当于原始灵长物动物的低智状态,这种孩子通常是活不成的。作为人他已经进化前衍了,他的存在度已经很低了,可他的属性代偿不足,这样的孩子在天然状态中是无法存活的。那么,这里标志着我们精神的源头。当代生物学上已经能够证明,过去哲学家所说的精神,包括理性、知性、感性这些概念,并不是人类所独有的,而是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现在生物学上可以做出实验来,比如从原始软体动物的章鱼开始,就让它钻迷宫,一直到脊椎动物、哺乳动物、灵长类、黑猩猩(即类人猿),训练它们钻迷宫的次数是递减的,也就是说,从章鱼阶段就有学习这种现象出现了。当然,这个话题很复杂,在这里从略不谈。我只是想要告诉大家,“精神”这个东西,这个过去被哲学家视为是人类独具的“灵性”或“能耐”,其实是在物质演化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它不是人类所独有的一种属性,而是所有物种,甚至是原始理化物质的基本感应属性代偿增益的产物。

那么,最早的“精神状态”,或者最早的“感应状态”是什么?我们所说的“精神”,一般是指“感知”,我们把“感知的总和”叫做“精神”,它来源于原始物理现象中的“感应”属性。细化一点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原始理化物质的“感应”-→ 初级生物的“感性”-→中级动物的“知性”-→晚级人类的“理性”。这个过程是一脉相承的,中间没有任何飞跃可言。人们过去认为“知性”是人类所独有的东西,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重新研究亚里斯多德的知性逻辑,也就是形式逻辑,你会发现他所研究的逻辑对象,比如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等,恰恰表达的是动物的知性本能。也就是说,人类现在的用智状态,在日常活动中,很大程度上主要用的还是动物知性状态的判断反应方式,只有面对复杂问题的时候,才使用理性方式。比如原子,一个氢原子,它的原子核是一个带正电荷的质子,外围有一个带负电荷的电子,质子以它的正电荷感应电子的负电荷,这就是最原始的感应现象。感应现象表达着感知现象和后来一切精神现象的渊源。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主体,它要被感知,就必须自己先有一个能够有所感知的属性,只有在自身的“感知属性”和外部的一个对应的“可感属性”相耦合时,才能发生感应现象。据此,若问“精神”的渊源在哪里?我提出一个新的看法:我们通常所说的“精神”,不是人类所独具的一个突然出现的产物,它是在宇宙物质演化过程中逐步展开的一系列属性分化和属性代偿的结果,它的代偿原理是由于宇宙物质的存在效价逐步递弱,从而要求相应的属性代偿予以弥补,我把这个原理叫做“递弱代偿原理”。

按照现代宇宙论的说法,宇宙是在150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开始的。我们发现,在宇宙的物质演化过程中,物质演化是一个存在效价递弱的过程。而且,这个弱化的过程等于分化的过程,等于残化的过程。什么意思呢?宇宙大爆炸是从奇点开始的,奇点状态是个无法说清,连时空都不存在的状态,巴门尼德所说的“存在是一”就是它的典型表述,亦即老子所说的“道生一”的状态。宇宙大爆炸的一瞬间产生3种基本粒子,我们说它们是夸克、轻子和玻色子。然后,这3种基本粒子导出92种天然元素。现在的化学周期表上有一百多种元素,但是实际上自然界只有92种天然元素,其他都是人造的。92种天然元素再往上分化为上千万种分子。现在化学界认为分子最少有一千多万种。从一千多万种分子继续分化,导出上亿万种生物。现在生物学界认为,加上已经灭绝的在内最少已经有上亿个物种,甚至更多。可见,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分化的同一过程。这个分化过程必然使各个分化者呈现出某种重新合一的倾向,或者说,是达成某种统合结构的内能。当任何物质一旦进行分化,它就有一种重新构合自己使之回归为一的内在要求,这个要求借以实现的方式是“感应”,这个要求得以实现的结果是“结构”。越原始的存在,它的分化度越低,分化衍生的条件就越少。所谓“条件”就是分化物,我们说越后衍的物种,比如人类,他越发展,他的生存条件就要求得越多,原因是他实际上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步步分化的后续产物,由此分化到终端阶段,分化开来的其他物类就都变成了他的存在条件,他必须把这些存在条件都拉来做为自己的生存依据,谓之“依存”,才能确保自身的存在。所以,“条件”这个概念在哲学上是由于万物的分化进程导出的,重新结合为一的内在要求又导致所有的分化残体都构成分化物的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原子必须把它结合成分子,而分子演化到大分子后又必须把自身结合成细胞的原因。相对于其他高度进化的生物而言,单细胞生物的分化程度较低,所需的生存条件格外简单,它们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存力度,尽管它们的生存能力远不及后来出现的高等动物那么花样翻新。在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必须把“生存力度”和“生存能力”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前者等同于“存在效价”,后者等同于“代偿效价”,二者决不可随便混淆,关键在于,它们非但不是等量关系,反而是反比例消长的。人类在胚胎期也是由单细胞演化而成的,比如受精卵。可是当细胞一旦分化,分化为神经细胞、肌肉细胞、骨骼细胞、上皮细胞、肝脏细胞等等,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胞就都无法单独生存了,它必须找到其他的分化产品,达成一个新的结构,闹出许多新的属性,才能勉强苟活。因此,随着分化进程的发展,衍存条件与日俱增,同时为了达成对越来越多条件的占有,感应的程度就必须越来越发展,从而由感应状态逐渐发展到感知状态。这是从宇宙物质的总体演化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个基本理论模式。在哲学上,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新的本体论模型。

我来简单解说一下本体论。所谓本体论,是二千多年前的哲学家就开始讨论的问题,它要追问整个世界的存在本质是什么,例如“我们所面临的对象属于什么性质?”、“世界由什么组成?”等等。那个时候的哲学家尚没有意识到我们的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且也有自己的特定属性,因此只去一味地追究我们身外世界的本体。但实际上,在这个时候,柏拉图已经意识到,当你追究这个世界的时候,你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你的精神,后来说是你的理性,可是你的精神和理性本身有可能扭曲这个世界。那么,如果你没有探讨清楚你的精神和感知、你的认识过程是什么,你就没有资格追问这个世界是什么,因为你一旦追问这个世界是什么,这个世界已经是被你的感知系统扭曲了的主观世界。提出这个问题的典型代表人物是笛卡儿。所以,笛卡儿的出现使哲学由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化,也就是由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化。如果我们只是追究外部物质是什么,不去追究我们的感知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原始的唯物主义;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感知过程必然扭曲对象,而在我们没有把这种扭曲对象的感知搞清以前,我们是没有资格追问世界是什么的,这时候就进入了唯心主义认识论时代。毫无疑问,与唯物主义相比,唯心主义是更高级的人类认知的发展阶段。

总之,精神只不过是物质载体的一种求存代偿属性,人类所具有的精神和感知能力其实只不过是宇宙原始物质所固有的某种物性的增益延展而已,它并不是人类所独具的超自然品格。建立这个基本概念,我们下面才好谈其他问题。

讨论“美的本质”,我们还必须建立一些最基本的哲学概念。我们首先讨论“存在”概念。哲学家总是讨论“存在之为存在”,那么“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重要呢?我在这里要给出一个很重要概念,叫做“唯求存在”。什么意思呢?世界上决没有无缘无故发生的东西,比如说“知是什么?”。我说“知”不过是物质载体的弱化和分化所要求代偿的一种依存感应属性,它是物演序列趋于弱化和分化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那么对于“知”,我们就找见了它的根本源头,对于“精神”的发展,我们就找见了有关它的自然演化的基本动向。那么,“美是什么?”它也一定有一个跟“存在”相关的因素。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任何一种机能,或者说任何一个属性,只是为了求存,一旦失去了求存的用场,它就会被自然选择淘汰。比如,老鼠遇到蛇,它会呆然不动,所以自古以来就有“胆小如鼠”的说法。意思是说鼠类遇见了天敌立刻吓破了胆,连掉头逃避的反应能力都丧失尽净。但是,现代生物学发现,凡是当时采取逃避动作的老鼠,都被蛇吃掉了,反而是呆若木鸡的老鼠活了下来。因为,蛇的视力很差,老鼠如果呆在那儿不动,蛇就分辨不出那是一只老鼠还是一块石头,蛇决不敢贸然用自己的唇齿碰壁,因此它只好等对象动一动。如果老鼠动了,蛇马上知道这是个送到嘴边的食物,当然会扑过去,那么这只老鼠大约是跑不掉的。如果这个老鼠呆立在那里不动,蛇自己就会走掉。那么,老鼠是不是知道蛇有这样差的视力,从而做出了一个机智的判断呢?不是的。是那种比较勇敢的老鼠早就被蛇消灭了,或者说被自然选择淘汰了,只留下这些怯懦的鼠辈长存于世。那么,老鼠为什么会这样呢?仅仅是因为这种状态适合于它的生存,应付了它的天敌。属性是在基因里被固定的,比如说勇敢或者怯懦的动作反应方式都是在基因里被给定的。那些基因比较勇敢的老鼠,见到蛇之后还可以灵活运动的,就被蛇消灭掉了;而那些基因组型表达为肌肉痉挛反应状态的,一见到蛇就唬得浑身强直、动弹不得的老鼠反而活了下来。可见,所有的属性只是为了维系存在,且只有在与其生存形势相匹配的情况下才会得到保留和发扬。达尔文的父亲是个医生,他非常了解这一点。他从来不让病人忌口,他认为,病人想吃什么就是因为他体内缺什么。我们自身的属性和需要只为了一件事,那就是“勉力求存”。世界上没有任何属性和能力是多余的,如果某种能力不对这个载体存在本身有维护效应,就会被消除掉。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唯求存在”,这在哲学上是一个必须理解的基本概念。因此,哲学家总是谈“存在”,道理就在这里。

我们说,美也是为了追求存在。那么,“美”这个东西,对于追求存在有什么效应呢?我们下面来探讨这个问题。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我们的精神状态或我们的感知过程是怎样进行的。我下面就来谈谈感知过程的具体规定。

先看我们的感性。我说过了,感性是从原始感应状态中逐步发生出来的最早期的生物感知能力。在扁形动物的进化阶段以后,生物开始有自己独立的感觉器官,感知能力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那么,感知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我们的视觉,因为视觉占据了我们获知外部信息总量的80%左右。视觉实际上只是一种感光的生物属性或生理机能。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物体既不发光也不反光,它对于视觉就是不存在的。比如说,现在宇宙中质量分布最大的物质是暗物质,可是我们的眼睛是看不到的。我们视觉所能看到的仅仅是400-700毫微米的光波。低于400毫微米的光波,我们叫紫外线,高于700毫微米的光波,我们叫红外线,视觉本身都是看不见的。我们的视觉所说的“光”只不过是一束光量子而已,它打在我们的视网膜上,使之产生一个生物电冲动,从而在我们的视觉中枢里把它反应为“亮”,“亮”并不是“光子”的本真状态。同时,我们的视觉把不同光波的波长转化为不同的颜色,色觉本身是我们的视觉对外部光波的一种歪曲。大家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眼睛直接就是一台光谱仪的话,整个世界还会有颜色吗?我们的听觉占据了我们感性信息总量的百分之十几。而听觉是什么呢?它是把最原始的振动波转化为轰然作响的声音,声音本来就是一个错觉。大家设想,如果我们的耳朵直接就是一个振频仪的话,获得的就不是轰然作响的声音,而是振动波波长的数据。我们的眼睛、耳朵等诸如此类的感觉器官,都是用它们自己的主观属性去耦合外部对象的可感属性,所得到的一系列失真的和变态的信息。

早期唯物主义哲学家里,有一个叫恩培多克勒的人,他认为,我们人类的感官都是一个真空的孔道,外部的事物发射出某种“流射”来,通过真空的孔道注入我们血液里,然后我们的血液把它带到心脏混合,产生了感觉,于是,“想”也是“心里想”,这与我们一贯采用唯物方式看待世界的中国人的传统说法如出一辙。可实际上,我们的感觉决不可能是一个真空的孔道。我们必须有我们自身的感知属性,借以“耦合”外部对象的可感属性,这是一个相互作用或相互叠加的关系。比如,我们的视觉就是对光量子的一个可耦合关系,我们的听觉就是对振动波的一个可耦合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决不可能获得外部世界的本真。你们设想,如果我们的眼睛直接就是一个光谱仪,我们的耳朵直接就是一个振频仪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是无声无色的,所谓“有声有色”的庞然世界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的感官系统为什么不求真呢?这是我们必须提出的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感官系统求真,又将如何?我继续沿用前面的例子。假定我们的眼睛就是一台光谱仪,我们获得的不是“亮”也不是“颜色”,而是长短不一的波长,这些波长可能有点接近真实,我不知道是不是接近真实。因为,科学是不是就获得了超越感官的真实,我很怀疑。假定我们去求真,假定我们的眼睛生成就是一个光谱仪,我们的耳朵生成就是一个振频仪的话,那么,我们每天所摄入的全部能量,仅仅这两个感觉器官,恐怕就把它们消耗殆尽了,生命决然难以持续到现在。我们的感光能力其实是单细胞生物借以实现其物能代谢的一种最原始的光合作用的延展产物。也就是说,38亿年前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获取外部能量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其感光属性来完成的。这种能力逐步发展为我们的视觉器官以后,成为视觉器官获得外部信息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尽管是失真的,但是它最有效的维护了我们的生存,要知道,“感应”或“感知”只是为了让相关的载体或物种建立自身的“依存识辨系统”,倘若只有这种扭曲了真实的感觉才能最经济、最和谐的达成这个目标,那么,谁又能指责这种不为发现“真理”而设置的感知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种错误呢?一言以蔽之,“失真”才能“求实”,“求实”必然“失真”!亦即感知器官的失真恰恰是“唯求存在”原则的执行。

实际上,这种情形早在“认知属性”或“感应属性”发生的源头就已经被规定下来了,好比电子以它的负电荷来感应质子的正电荷(电磁感应),它之所得不会是那个本原状态的“正电荷”,而是彼此属性耦合之后必然有所变塑的“电中性”——氢;又如酸分子以它的酸根作为自身的感应属性去感知碱分子(化合感应),它之所得照例不会是那个作为可感属性的碱基本身,而是酸碱中和之后的叠加变态产物——盐。

过去的哲学家很早就发现,我们得对我们的感知过程加以怀疑,我们没有资格直接去讨论外部世界的“真”是什么,或者直接去讨论“真理”是什么,我们首先得搞清我们自己是什么,以及我们自己的认知状态是什么。所以,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提出,“认识你自己”。笛卡儿以后的哲学家也不停地说,外部世界只是一种源于我们自身的幻象,世界本身是什么我们永远不可知。这是不可知论的来源。他们并不是无中生有的,他们的说法很可能是正确的,反而是我们这些唯物反映论者把问题搞得太简单了。

我们说感性状态是失真的,那么,理性状态是不是能纠正感性状态的失真呢?这仍然是一个很值得怀疑的问题。自古以来的逻辑学家发现,人类用理性的方式仍然不能获得真实的信息来源。比如,我们的理性方式只有三种:纯逻辑的方式、演绎法和归纳法。

所谓纯逻辑的方式,就是舍弃对象的具体要素,按我们先天的思维格式,即被我们的基因给定了的思维方式,去把握我们所欲依存的对象。人类各种族的语言是不相同的,他们之所以能相互翻译,是因为他们的语法关系是相同的,这个语法关系表达着人类先天的逻辑禀赋。也就是说,我们把握世界的思维格式是一个先天给定的属性。然后我们说,这个世界是合乎逻辑的,可是,世界到底是不是按照我们的逻辑运行,可能很成问题。数学的方式或者几何学的方式是纯逻辑的方式,用这样的方式把握世界,其实我们不知道世界是不是按照数学的方式或者几何学的方式在演动。而这种纯逻辑的方式所使用的手段或所提出的证据,恰恰就是你应该予以证明的对象本身,所以它既不能证明什么,也不能证伪什么。

近代科学以后,从培根到牛顿,他们都认为知识的来源是从归纳法的经验中获得的。归纳法就是把一个个的具体事物总括起来,总结它们的统一关系或得出相关的普遍命题。举一个例子。我们发现亚洲的天鹅是白的,到欧洲去发现欧洲的天鹅也是白的,到非洲去看,非洲的天鹅还是白的,于是我们得出结论:凡天鹅都是白色的。这是典型的归纳法思路。可是归纳法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它永远不能穷尽它所要追究的对象。即使把地球上的天鹅都搞完了,如果其他的星球上也有生命,你还是不知道它们的天鹅是否也是白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在澳大利亚看到了一只黑天鹅,那么,由归纳法所得出的结论就会轰然崩溃。也就是说,归纳法永远只能证伪,不能证明,因为它不能穷尽它所要证明的对象,所以它的证明终归无效。

演绎法恰恰相反,它只能证明,却不能证伪。什么是演绎法呢?就是我们先有一个从归纳法获得的大前提,然后推出一个具体事物的具象。比如,我们先给定一个大前提:凡属天鹅都是白色的;然后我们说,澳大利亚也有天鹅,这是小前提;最后我们做出推断:澳大利亚的天鹅必定同样是白色的。这是一个典型的演绎法陈述,这个方式在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它可以证明“澳大利亚的天鹅是白色的”,可是它没有证伪的余地和功能。如果你在澳大利亚看到了黑天鹅,这个证明立即变得灰飞烟灭。

我们运用逻辑和理性获得外部知识,唯有这三种途径,可这三种途径通常都是无效的,因此,不管是用感性的感觉,还是用理性的理智,我们说我们获得的外部知识是真实的,这一点恐怕永远值得怀疑。这个现象很好的说明了,为什么科学史上或者文化史上的各种知识总是不停的被推翻。就是说,所有的知识都不能证明它是真理,只能证明它是谬误。以至于当代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甚至提出,科学和非科学的唯一区别就是,科学是可以证伪的,而非科学是不可以证伪的。好比神学里的上帝,你不太容易否定它的存在,反倒是科学上的种种理论不免被接二连三地打翻在地。这个现象也表明我们获得知识的真度是很可怀疑的,而且是越来越值得怀疑,不管是用我们的感官还是用我们的理性皆然。

我们再来看一个现象。我们说,感知的能力或者精神的现象是从感应现象中发生出来的,那么我们就来看感应现象和感知现象发展中的一些特征。精神的现象既然是从这样原始的属性中逐步代偿延展而来的,那么,感应现象有一个最原始的表征,就是“感应一体”。也就是说,感和应是无法分裂的,是在一瞬间完成的。比如电子感应质子,电子以它的负电荷感应质子的正电荷,这个 “感”和“应”的过程是在一瞬间同时完成的。可是,随着感应属性的逐步增益,“感”、“知”、“应”渐次发生了分裂。我们人类用感官获得的信息并不能当即反应,因为他的信息源太多了,处在高分化层面上,依存条件极其复杂,已经不能做简单的反应,当即反应很可能是不恰当的。因此,他的“感”是个复杂的过程,“感”完了以后,还要用脑做信息处理(是为“知”),做完信息处理才能有行动反应(是为“应”)。在此,感应过程变成了“感”、“知”、“应”的分裂过程。在最原始的感应状态,感应是一触式完成的,而随着精神属性的逐步代偿扩展,“感”、“知”、“应”开始出现了分化,也出现了结构,我们把这种感、知、应的分化状态和结构状态叫做“理性”,或者叫做“逻辑”。

在这里,我把感知的规定性及其效能作了简单的说明。感知的规定性就是失真和分化的规定性。任何感知的过程一定是主体有了感应属性,并和客体的可感属性发生对应“耦合”关系,感知才能达成,由此造成感知结果的失真。这个“耦合”关系的距离必然是逐步拉大的,它使感知主体与感知对象之间的依存关系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也就是感知的效能呈现出某种渐趋艰危的倾向,我们可以把主体的这种依存失离状态叫做“失位”,“失位”是一种接近于“失存”的危险状态,因为任何存在者都不能与自身的依存条件相分离。于是,这个危机必须得到克服,克服的方式之一就是“美”的诱惑。好了,讲到这里,我们距离直接讨论“美的本质”的问题已经不远了。

以下进入“美的本质”这个中心话题,它也就是最后的结论。

对于生物而言,“美”一定是维护生存的,而不是为了让我们欣赏什么,“欣赏”只不过是一种“诱惑”。那么,美为什么会发生呢?一句话,美发生于“感”与“应”的分裂之间。

先来看看我们的生存状态。既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是一个分化的过程,那么,越后衍的物质形态,其存在条件就变得越来越繁复。可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物质,都必须实现对生存条件的占有过程(即“应”的过程),此乃“依存”关系的兑现。可是,当我们的依存条件变得太过繁多时,当我们在单位时间内一次只能占有一个对象或一组对象时,如何才能保证不让其他依存对象失离于我们的视野之外,这显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至此,“美的诱惑”油然而生。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下,一种“感”不能当即达于“应”的衍存形势,就是“美”得以产生的渊源。换言之,美产生在“感”与“应”的裂隙之间。由此可见,“美”既不是纯客观的东西,也不是纯主观的东西,而是发生于客观的感应属性之中的一种主观体验,或者说是使“感”与“应”之间达成配合的一种心理作用。

我们说了,宇宙衍化的过程是一个不停的分化过程,处在越后衍位置的存在者,它的依存条件就越多,这使得任何一个存在者,都不可能处在完全的感应状态之中,而是普遍的感和片面的应,这使得存在者发生了对自己衍存条件不能占有的危机。这种危机使得任何一个存在者必须有一种内在的能力,能够把那些暂时不能“应”的条件牵挂住。不管是心理层面的还是精神层面的,无论用什么方式表达,无非是要把那些不能“应”的对象始终牵挂在视野之中,以构成一种随时可以转向于它的内在机制。这个内在机制的最有效方式就是美。因为,美表达为一种诱惑,表达为一种吸引力,表达为与那些对象即使分开了也难分难解的一种内在驱动力。这就是“应的焦灼”,也就是美得以产生的基本原理。因此,我们会发现,美的东西一定是你当下不能有所“应”的远隔对象。所谓美,一定是有所“感”而不能当即有所“应”,而这种“感”的对象又是你生存条件之必须。须知,“应”比“感”要实在得多,深入得多,它足以抵达元存,从而成就了依存,因此才说“应”的落实就是“在”的达成。相形之下,“感”的肤浅是一望而知的,它原本不过是“应”的一贴诱导剂,“应”一旦落实,“感”随即变得乏味可弃,唯有当“应”之无着,“感”才需深化,“美”才会焕发。

说到底,美无非是“感”与“应”之间失位性联系的一种粘合剂。所以,凡是未及于“应”的“感”都可能呈现为“美感”,而且,“感应分裂”愈剧者,其“感中之美”愈丰。

因此,可以说,“失位”为美,失而不离,感而无应,美也。于是,“美”就呈现为这样的状态:凡是切实的都是不美的(因为“应”使“感”落实为无趣的“在”),凡是不实的亦是不美的(因为“应”毕竟是“感”的最终标的)。再回到齐白石的那个说法,美就在似与不似之间,“似”则近于“应”,“不似”则远于“应”,飘忽在将应未应之间者为“美”。

一般的美学把美分为两种:自然美(现实美)与艺术美。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美或现实美是不存在的,他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只有艺术美才是真正的美。可是,一切艺术美首先是自然美。自然美或现实美,我们可以叫作“应前的美”。艺术美我们叫“应后的美”。

我们看艺术分类,无非是两大类: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所谓现实主义,其实是浪漫的。如果现实主义流于自然主义,像左拉的作品那样完全复述现实,是不堪卒读的。反之,所谓浪漫主义,其实是现实的,像雨果的作品虽属于浪漫主义,实际表达的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因此,美一定是介乎于浪漫与现实之间的,一定是一种有所感而无所应的状态。

美一定是那种不能有所“应”,然后它和你的生活又确实有某种关系的状态。因此,“应”后的美产生两种效应。第一,补充了占有“应”的过程不能完整实现的缺额;第二,起了抚慰焦灼的作用。因为任何一个存在者,他总是有完整地去追寻自身生存条件的全面需要和内在冲动。这种冲动在“应”前的美(自然美)的过程里表达为一个非常焦灼的过程。因此,人们都非常贪婪、非常忙碌,总是在不停的追求自身生存条件的完全占有。那么,“应”后的美(艺术美)起到了舒缓“应”前美的这种焦灼感和紧张感的作用。因此,它一方面仍然表达为“应”的失离;另一方面,它又达到抚慰焦灼的作用,从而使你产生享受的感觉,这就是艺术美。

美还有一个“增色剂”在起作用。这个增色剂就是现象的失真。假定我们的感知过程直接达成的是“真”,那么,也就很难有美的发生。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眼、耳、鼻、舌所导出的是一个无声无色、无臭无味的世界,那么,自然界和人世间的一切美丽还可能存在吗?事实上,美恰恰是通过了我们的感知失真才完成了它的背景铺垫,而感知失真又最有效的完成了我们的生存需要。因为,感知失真是一种最简单、最协调、最经济的感应求存方式。生物的任何感知过程,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建立自己的识辨系统。大家注意,识辨可不仅是人类才具有的能耐,就连质子和电子之间也有一个识辨的需要。那么,随着物质演化的过程,物质越来越分化,世界越来越纷纭,所有后衍的物质形态都有一个识辨的过程,以便根据轻重缓急来安排捕捉自己的生存条件的具体步骤。所以,生物的整个感知历程和精神发展历程,始终表现为如何与自己当时的生存状态相匹配,从而建立起一个代偿有效的识辨系统的历程。我们的“精神”或者“感知”只不过是建立我们生存状态的一种属性匹配关系。也就是说,我们的认知能力一定和我们的生存状态相适应,这就是“知”的本质。显然,从这里可以看出,“知”与求真无关,既往的哲学家总是把“知”与“真”牵扯在一起,实在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那么,美的本质呢?同样如此,仅仅是为了维护生存或维系依存而已。当生存的条件变得无数之多,以致于生存处在一种焦灼纷乱、难以回应的状态时,美就出来保证这些生存条件不失离于你的生存境遇之外。这就是美维护生存的基本效应,也就是美得以发生的渊源和本质。

那么,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重新给“美”做出一个评价。我说,美是不美好的尺度。因为凡是感受到美的生物,一定是感应失离、生存失位的后衍性存在者,而一切后衍性存在者一定是高度分化或高度残化的存在者。即,美的享用者一定是残缺不全的物演载体,因为,如果这些宇宙演运的后续承载者居然仍旧是充实而完善的,则断不会有“美”的派生。换句话说,“美”(beauty)与“真”(truth)一样,它的华丽程度直接就标示着其派生主体的失存程度,或者说得更切近一些,它的绚烂光影直接就量度着人类与自然的失离间距——这乃是“美”提供给人类的一项警告。

 

附  答问:

问:您认为哲学和其他学问有什么区别?

答:哲学与科学、或者与其他的学问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哲学一定是无用的。我们中国没有哲学,原因就是我们中国的哲学像萝卜、白菜一样遍地开花,而且非常有用。那一定不是哲学。因为哲学所涉及的问题,是你谈论它或不谈论它都不能使之发生丝毫改变的东西。如果你讨论的问题能马上有用,那一定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连科学的层面都没到,怎么能达到哲学层面呢?哲学讨论的是终极问题,终极问题与现实层面相距甚远,因此,它一定是无用的。可是,学问的深浅恰好要拿有用和无用来划分。凡是有用的,它一定是个低层的学问,比如搞技术的,这是最有用的,可他成不了学问家,只不过是个匠人。而科学是做学问的,或者说是做“逻辑模型”的,而且越没有用的学问或逻辑模型越了得,所以把它叫“基础科学”。那么,无用是什么呢?无用标志着它作了一个广大的铺垫,导致人类整个文明方向和文明类型的转向。哲学在细枝末节上是无用的,但在人类生存层面的总体状态上却是最有大效用的。西方有人写了一本书《影响人类最大的100个人》,其中摆在最前面的就是穆罕默德、耶稣、释迦、亚里士多德、孔子等这些无用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因为他们铺垫了人类文明的整个方向。再看东西方文化的早期状态。公元前600年,世界各国同时产生了古老的文明,古希腊文明、古印度文明、和中国先秦时代孔子、老子的文明都是那个时代同时产生的。中国的哲人们在研究如男女授受不亲等很实用的问题,决没有人问“水是不是万物之源”、“世界是不是只是我们的一个理念”这样没有用处的问题。而古希腊的哲学家恰恰在研究最没有用的东西。泰勒斯作为第一个哲学家,曾经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说他整天晚上观星象,有一天却看不见自己脚下有口枯井,不小心就掉到井里,他的女仆把他打捞起来,问他说:“你整天抬头看那些不着边际的星星,却连自己鼻子底下的东西也看不见,何苦来呢。” 泰勒斯说:“惟因如此,我跟你不一样。”老子在他的《道德经》里有句原话:“不笑不足以为道”,意思就是,你如果不被常人嘲笑,那你离道还差得很远哩。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给这个民族所犯下的巨大失误就在于,他们一开始讨论的问题太有用,结果导致中国古老的文明在1840年正式宣告衰落,到1919年则几乎被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之所以衰落,跟我们早期的哲学家太实用有关。他们不做人类精神文明的总体铺垫,于是在那个支脉上就不会产生像科学这样具有延展性的逻辑模型,也就不会造成文明的长远发展。所以,无用的学问切切不可小视。

 

问:您认为我们人类现在的这种生存状态能否改变?

答:对于这个问题,我确实不太敢乐观。我看不出宇宙演化的过程是可逆的,或者是可以拐弯的。即使有一天,全人类都明白过来,意识到我们不能无限制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不能把科学发展的速度搞得越来越快,我们是不是就能停下脚步来呢?这是一个违背自然律的事情,因此,我有点怀疑我们是否能够有所收敛。逆向演动在自然界是不成立的,任何逆向运动都不能带来存在效价的提高。尽管我们今天大喊回归自然,可是我看不到这种可能。因为科学正在把我们越来越快得往前拉动。我说个例子。1840年以前的中国是一个2000年都不太发展的国家,马克思是个最具有辨证眼光的人,当时形容中国社会都只用了“停滞社会”四个字。在他看来,这是个不可理解的现象。用我现在的观点来看,这似乎是件很好的事情,这表明我们不是快速的奔向灭亡。但是,你不发展,上帝是不饶恕你的。1840年,人家开来几条破船,就把你几亿人的国家打得落花流水。于是,从1840到现在,短短不到200年的时间,你却完成了人家近千年的发展历程。你得跑得更快来弥补当年你不肯跑的那段距离。可见,我们想停滞也停不下来,如果你停滞了,各种内外因素或某种自然力会逼迫着你往前奔跑。因此,即使我今天说出了这个道理,人类也未必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这也就像黑格尔所说的,一个生理学家即便知道了自己食道蠕动的道理,他也无法改变食道的固有蠕动方式。这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问:王老师,在您的逻辑模型中,我看到的只是自然律,我不知道用机械性是否合适,但是我在您的理论里没有看到人的力量,没有人的思想。您一直在强调自然律的单向性,而社会发展到现在不可能没有人的思想,即便是人的力量非常微弱,依然建成了今天的现代文明。我个人认为,文明的发展不可能仅仅是自然律的单向性。您怎么看待人自身的思想和力量在文明进程中的作用呢?

答:我说的这个自然律并不是机械的,因为我是学医学和生物学出身的,也就是说,我站在当今科学的最前沿。生物学是反对机械论的最有力武器。如果没有生物学,人类按牛顿的力学原理是永远打不破机械论的基本规定的。关于人的力量,我恰恰在用这个理论模型解释人。我的《物演通论》分三卷,第一卷叫自然哲学论,第二卷叫精神哲学论,第三卷叫社会哲学论。从我的书名《物演通论》看,好象是只讨论“物”的。可实际上我恰恰是在说“人”。我的第一卷是在讨论人怎样出现的,为什么会被自然界缔造出来;第二卷专门讨论人的精神怎样从非人的状态中转化出来;第三卷是在讨论人类的社会为什么是从生物社会增长出来的,而不是人类独自缔造的。既然我都是在讨论人,为什么书名定为《物演通论》呢?因为我认为,人性不过是物性的绽放和张扬而已。也就是说,人性决不是和物性背反的东西,物质的演化过程导致了人性的出现,人性是物性的发展和集大成。人类目前所具有的一切思想力量及其现代文明恰恰是自然律导出的结果。人类不管用怎样的方式都没有超出自然律,或者说都是递弱代偿律令的继续实现方式,甚至他企图超出自然律的想法都是自然律的表达形式之一。也就是说,人类无休止地向往扩大自己能力的这种要求正是这个自然律所赋予的驱动力和演运方向。这是我的看法,当然只是一家之言。

 

问:我不知道您的看法是不是说,人的所有的行为都不是人自己所能左右的,或者说,人的所有的行为都是自然律所决定的?

答:不是说,“所有行为人都不能自己左右”,而是说,看起来由人自主的所有行为,其总体规定、总体过程及其总体效果恰恰都是自然律的继续表达和一贯执行,就像其他动物的行为方式和生存状态是一种自然产物和自然现象一样。总而言之,我无法接受任何超自然的东西或超自然的力量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承认我是一个决定论者。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九日

王东岳讲学于清华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班

清华园五教5305

(陈颖飞同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