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宇宙的那个本原存在,一开始就有一个自身存在效价不足的本性与存在同在。因为,可以这样说明:如果它的存在效价是十足的、完满的,则它的存在就应该是绝对稳定的、永恒不变的。然而,任何一个具体的存在者终于不免要流逝、变迁、转化、灭归,可见一切存在者都暗含着一个使之难以存在下去的缺憾,这个不得不发生流变的缺憾就是存在效价不足的证据

 

我们再假设:宇宙的那些后衍性存在终于都不能将自身得以存在的那个存在效价丢光。因为,也可以提出证明:任何存在者,即使由于自身的存在效价不足而必趋消逝,它终究不会失灭到一无所存的程度,它或者让自身向前转化为另一种存在形式,或者向后灭归为自身存在以先的某种前体存在形式。总之,无论是向前抑或向后,它总不免有所保留,而不会从此一无所有,这个转化保留的实现就是存在效价不能告竭的证据

 

在这里,存在的“效价”被定义为:

a.它是一切存在者的可存在程度的内在指标,或者说是一个有关存在效力的参数;

b.它通过其程度效力上的差异,决定着存在物的稳定性不稳定性

c.从存在的失稳状态可以反映出它不是一个恒定的要素,而是一个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