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触及“存在”就陷于混沌或陷于混乱,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结果就呈现出这样一种离奇的哲学困境:不得不予以追问的“存在”反而问不得。

 

这正表明,作为设问者的存在者同样不能逾越自身相对性或有限性的规定。

 

所以,哲学虽然表现为是究诘“终极原因”(或“绝对本原”)的学问,却绝不是有关“终极真理”(或“绝对真理”)的学问,反而恰恰是何以不能有终极真理的学问。【严格说来,“真理”不过是存在系统演化进程上的感应属性递变产物,既然“存在”本身尚且隐遁与迷雾之中,则有关“真理”的一切言说自然立刻失去了它最起码的基础——“真理”如是,谈何“终极真理”?(疑趣解于卷二)】

 

所以,东方的思想家不去直接过问“存在”,只是小心翼翼地领会天人合一形势下人的卑微存在,即使这种谦虚的悟性不被敢于大言“绝对”的西方哲人承认为“哲学”也罢。

 

所以,老子不肯妄猜万物的“本原”何所指(如“水”、“火”、“理念”等),仅将其谓之为不可名状的“道”,虽“玄而又玄”(老子语),却颇为接近于探询存在的性质存在性”。

 

一言以蔽之:找不见“物性”,“物”自不“明”,犹如搞不清化学原理,化合物就显得来去无踪。【以上所谓的“性”既是指存在物的客观元质,也是指存在物的主观理念。不妨说,“存在性”或“物性”就是理想逻辑中的“物存状态”。至于“物”何以变成了“性”(物之属性和借由属性延展所烘托而出的本性)与“理”(属性耦合的特定形态)的同一,以及此岸之“物性”与彼岸之“物自体”是何种关系,卷二再谈。】

 

这实在是一条不得已的出路:问不得大而无当的“绝对存在”,就在相对有限的对象或自身属性内寻求“存在的性质”或“存在之道”,如此才不失为明哲之思。